一、案件发生详细过程
原告(女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西安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唐云虹律师接受原告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原告诉求:1. 判准离婚;2. 两个婚生女(分别为8周岁、6周岁)均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0元至女儿独立生活止;3.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转业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以及位于西安市某处的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偿款645000元);4.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理由:被告长期酗酒、性情暴躁,双方长期两地分居,夫妻感情破裂;两个女儿一直由原告及姥姥姥爷照顾,与老人感情深厚,故应由原告抚养。
被告辩称:同意离婚,但主张两个孩子一人抚养一个,或两个均由被告抚养;转业费70000余元中包含残疾补助金37000元,该部分不得分割;房屋首付款及贷款均由被告偿还,不同意支付折价款;要求分割原告名下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2013年登记结婚,2014年、2016年分别生育两个女儿。被告于2003年入伍,2021年转业,转业费为71395元。涉案房屋价值经双方议价为XXX元,尚有按揭贷款。两个女儿均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原告生活。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两个女儿抚养权全部归女方:被告主张一人一个或全部归己,法院最终采纳原告意见,基于孩子意愿及稳定生活状态,判令两女均由原告抚养,避免了骨肉分离。
房屋补偿款争取到位:原告主张645000元,法院经计算(房屋现值125万扣除剩余贷款等因素),判令被告支付折价款319007元,且剩余贷款由被告独自偿还。
转业费成功分割:被告辩称包含残疾补助金,法院仍认定婚姻存续期间对应部分13470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6735元。
避免对方分割原告名下公司存款:被告主张分割原告公司银行存款,因未提供证据,法院不予处理,保全了原告财产。
三、唐云虹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唐云虹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在被告强烈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成功说服法院将两个女儿抚养权全部判归女方,避免孩子被拆散。同时,她精准计算房屋折价款与转业费分割数额,为原告争取到31.9万元房屋补偿款及6735元转业费补偿,并有效抵御了对方对原告名下公司存款的分割主张,全面维护了女方的财产权益与子女抚养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