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细过程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于2015年8月登记结婚,被告系再婚,婚后于2018年1月生育一子。婚后原告辞职成为全职主妇,照顾家庭及患有重症肌无力的孩子。双方长期分居,被告时常辱骂殴打原告,夫妻感情破裂。原告遂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金额巨大且项目繁多:1.离婚;2.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0元至大学毕业;3.被告支付财产补偿款300万元(暂计),包括分割被告名下多家公司股权分红、出售XX车款61万元、被告给前妻购房及转账等支出、被告隐藏转移财产等;4.被告支付家务劳动补偿金(按每月8000元);5.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诉讼中原告还增加了分割个人债务13.8万余元的请求。
被告同意离婚,但反诉主张:1.确认被告与前妻共有的商铺与原告无关;2.原告支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约10万元;3.原告承担夫妻共同债务422万余元的一半即21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在抚养权上,考虑孩子主要由原告照顾、被告还需抚养与前妻所生两个孩子,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每月5000元。在财产分割上,法院支持了原告多项核心诉求:认定被告给前妻购房支出的292万余元、给前妻转账30万元均属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判令被告补偿原告合计161万余元;另分割银行账户余额等。同时驳回了被告主张的422万余元共同债务(依据被告出具的《保证书》认定为其个人债务),驳回了被告要求分割商铺租金等反诉请求。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巨额财产补偿胜诉:法院认定被告给前妻购房支出292万余元及转账30万元系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偿款合计161万余元,是本案最大财产成果。
成功击破对方422万元共同债务主张:被告主张的380万元经营贷款及42.8万元其他债务,因被告曾出具《保证书》承诺“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法院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原告无需承担。
抚养权成功争取:孩子患病需长期照顾,法院综合考虑孩子主要由原告抚养、被告另有子女需抚养等因素,判决孩子归原告。
抚养费标准获支持:虽未达原告请求的20000元/月,但5000元/月属合理标准,且被告曾出具《保证书》承诺每月至少10000元,为后续可能的主张留下依据。
家务劳动补偿未支持但无损大局:原告主张的每月8000元家务补偿未被法院支持,但相比161万元财产补偿,影响有限。
对方反诉请求几乎全部驳回:被告反诉要求分割商铺、要求原告承担债务等,除原告自愿补偿的9万余元婚后还贷外,其余均被驳回。
三、唐云虹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唐云虹律师代理原告(女方),在涉及多家公司股权、复杂资金流转、高额债务争议的离婚案件中,精准抓住被告出具的《保证书》等关键证据,成功击破对方422万元共同债务主张;同时有力证明被告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给前妻购房及转账),为女方争取到161万余元财产补偿。她还成功争取到患病儿子的抚养权及每月5000元抚养费,极大维护了女方及孩子的长期权益。
四、案件结果
判决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判决结果(主要项):
准予离婚;
婚生子由原告(女方)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年满18周岁;
被告支付原告财产分割差额款(含银行账户、婚前房产婚后还贷补偿等)及擅自处分财产补偿款等,合计161万余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驳回被告(男方)除婚前房产婚后还贷补偿外的全部反诉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