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信息
- 案件类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广东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 代理身份:原告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诉讼代理人
- 审理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 裁判结果:法院全额支持监理费本金诉求,依法调整逾期利息起算时间,判令被告足额支付监理费及对应逾期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与财产保全费
二、案件详情
(一)签约及履约背景
原告系专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21 年 1 月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2019 版)》,约定由原告承接某公馆项目全过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监理范围涵盖建筑工程、室外环境工程、室内外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园建工程等全业态内容。合同约定监理服务期限 700 天,包含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保修期阶段两大服务周期;监理费实行分期支付:监理酬金结算完成后 3 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 95%,剩余 5% 作为质保金,自工程交接证书签发且 1 年保修期届满、原告完成保修期监理义务后 30 日内无息付清。
后续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后通过《单项合同结算确认函》最终确认案涉监理项目结算总金额 XXX.02 元。原告依约全程履行施工质量、建设工期、资金使用、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职责,案涉工程楼栋已于 2023 年 6 月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二)款项拖欠事实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保修期届满后,原告按被告要求于2024 年 3 月 8 日足额开具剩余监理费增值税发票,经核算被告尚欠原告监理服务费合计328976.81 元,其中含 5% 保修金 59015.4 元。原告多次书面及口头催收剩余监理费用,被告始终拖延拒不支付,已构成严重合同违约,侵害监理企业合法财产权益。
(三)诉讼维权诉求
原告委托我方吴少玲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两项核心诉求:
- 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监理费 328976.81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分段计算:以 269961.41 元为基数按一年期 LPR 自 2024 年 3 月 8 日计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 328976.81 元为基数按一年期 LPR 自 2024 年 7 月 29 日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
- 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四)被告抗辩意见
被告对拖欠监理费本金金额无任何异议,仅针对逾期利息起算时间提出抗辩:主张双方结算完成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8 日,按合同约定应在结算后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6 月 8 日前支付 95% 监理费,利息起算点应从 2024 年 6 月 9 日起算,不认可原告主张的 2024 年 3 月 8 日起算利息的诉求。
(五)法院审理认定
- 1、案涉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 2、被告对欠付监理费本金 328976.81 元无异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支持;
- 3、原告主张 2023 年 10 月完成结算,但未能提交有效证据佐证,依法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法院采纳被告关于结算完成时间的抗辩观点;
- 4、结合合同付款节点、工程保修期(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及发票开具时间,法院认定利息分段计算标准:以 269961.41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6 月 9 日计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全款 328976.81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7 月 29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 LPR 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 5、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按过错责任划分,由被告承担绝大部分诉讼费用。
(六)法院判决结果
- 1、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全额支付拖欠监理费 328976.81 元;
- 2、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按法院认定的分段基数及起算时间,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 3、驳回原告其他超出部分的利息诉求;
- 4、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主要由被告承担,原告仅承担小额诉讼费用。
三、案件总结
- 本案是典型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拖欠纠纷,房地产开发商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理服务全部履约、发票足额开具后,无故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是工程服务类企业常见的回款难题;
- 案件争议核心2、不在于欠款本金,而在于逾期利息起算节点认定,直接影响债权人资金占用损失的赔付金额;
-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存在特殊的分期付款、结算节点、保修期、质保金延后支付等专业约定,普通当事人难以精准把握合同条款释义、举证责任及诉讼主张逻辑;
- 4、法院最终全额支持监理费本金诉求,仅微调利息起算时间,从整体上充分保障了监理企业的合法债权,实现诉讼维权核心目标;
- 5、判决同时明确若被告逾期履行付款义务,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且可依法启动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为后续强制执行回款筑牢法律基础。
四、律师专业价值
- 1、法律关系精准梳理专业区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与普通服务合同差异,精准拆解合同中监理服务范围、服务周期、结算规则、付款节点、质保金支付条件、利息违约责任等专业条款,锁定被告违约事实依据。
- 2、诉讼请求专业架构结合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保修期届满时间、发票开具时间、合同结算约定,科学设计分段计息诉讼请求,既符合合同约定,又契合司法裁判惯例,最大化主张资金占用损失。
- 3、证据体系完整搭建系统整理监理合同、补充协议、结算确认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发票开具凭证、催收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确保欠款本金诉求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 4、应对抗辩精准应诉针对被告仅纠结利息起算点的抗辩思路,精准预判审理焦点,围绕举证责任分配、合同条款文义解释、行业交易惯例展开专业答辩,即便部分利息起算时间微调,仍保住全部本金及绝大部分利息权益。
- 5、诉讼成本合理把控合理申请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财产线索,为后续回款提供保障;同时在诉讼费用承担上据理力争,最终判令被告承担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全额财产保全费,为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损失。
- 6、风控及实操指引赋能通过本案办案经验,为建设工程监理、造价、设计等工程服务类企业提供合规指引:规范结算文件签署留存、明确发票开具与付款节点绑定、完善催收留痕、约定清晰的逾期利息及违约责任条款,从源头防范工程款、服务费拖欠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