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细过程
原告(劳动者)受雇于被告某家庭农场(经营者为被告某女士),从事种菜等杂工。被告拖欠原告2023年9月至12月、2024年5月至6月工资42276元,以及2024年7月、9月、10月、2025年1月工资及加班费28839.5元,合计71115.5元。被告曾出具两份欠条,承诺分期支付,但到期未履行。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支付劳务报酬71115.5元;2.判令两被告赔偿律师费损失5000元。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某家庭农场支付劳务报酬71115.5元;2.要求被告农场赔偿律师代理费损失5000元;3.被告某女士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告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但表示经济困难请求延期支付。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被告农场于2025年8月5日前支付原告劳务报酬71115.5元;二、被告农场赔偿原告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代理费损失共计3316元;三、若逾期未足额履行,原告可就全部尚欠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支付违约金3316元;四、被告某女士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案件受理费减半及保全费合计1632元,由原告负担。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全额追回拖欠劳务报酬:原告主张的71115.5元劳务报酬全部获得支持,无一减损。
成功索赔律师费及诉讼成本:法院支持被告赔偿原告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代理费损失3316元,降低了原告维权成本。
连带保证责任锁定经营者:被告某女士作为农场经营者,对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增加了执行保障。
违约金条款及加速到期:约定逾期付款需支付违约金3316元,且原告可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有力督促被告履约。
三、余艳芬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余艳芬律师代理原告(劳动者),面对被告承认欠款但经济困难的情况,通过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额劳务报酬71115.5元及律师费、诉讼费等损失赔偿。她成功将经营者列为连带保证责任人,并设计了逾期违约金及加速到期条款,极大增强了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余律师以高效调解方式,帮助老年劳动者快速拿回血汗钱,避免了漫长诉讼。
四、案件结果
裁判法院: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结案方式:民事调解书
调解结果:
被告某家庭农场于2025年8月5日前支付原告劳务报酬71115.5元;
被告农场赔偿原告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代理费损失共计3316元;
逾期未履行,原告可就全部尚欠款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支付违约金3316元;
被告某女士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受理费减半及保全费合计1632元,由原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