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9万元货款纠纷成功调解!尹绪梅律师助混凝土企业快速回款
一、案情介绍
原告系江西省景德镇市一家专业从事混凝土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被告为国内知名大型建筑集团(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因承建“**大道商居开发(**府)项目”的需要,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混凝土,并对质量标准、供货方式、货款结算及支付期限等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按约供应混凝土,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然而,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经双方结算对账,截至2024年6月5日,被告累计欠付混凝土货款1700余万元,并产生贴息费、逾期付款损失等。原告多次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尹绪梅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二、办案经过
尹绪梅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 全面梳理证据材料
律师团队第一时间收集并整理了《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供货单、对账单、催款函、发票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诉讼请求有据可依。
2. 精准计算诉讼请求
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尹绪梅律师精准计算了欠付货款本金、贴息费、逾期付款损失以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等各项费用,确保原告利益最大化。
3.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律师团队在起诉同时同步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相应金额的资产,为后续调解争取了主动权。
4. 积极参与法院调解
案件立案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法院主持下,尹绪梅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对案件事实的清晰陈述,与被告方展开多轮调解谈判,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三、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贴息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等共计 1769万余元;
约定了分期付款计划(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分10期支付);
如被告任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支付逾期利息(自2024年5月30日起按LPR计算)。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上述协议效力。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律师点评(尹绪梅律师)
“本案标的额大、被告为大型企业,诉讼周期通常较长。我们通过证据扎实 + 财产保全 + 积极调解的组合策略,在法院主持下仅用数月便达成调解,为客户节省了漫长的诉讼时间成本,同时确保回款金额覆盖货款、贴息费及全部诉讼费用。对于买卖合同纠纷,尤其是供应链下游企业,及时保全、主动调解往往是最高效的维权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