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胜诉案 | 依法解除合同,成功追回押金及剩余租金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足额支付租金、押金。入住后不久,房屋内地砖突发爆裂,造成人员受伤、财物受损。出租方多次安排维修,但修复完毕次日地砖再次出现破裂,房屋已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正常居住使用。双方此前曾约定维修后再出现同类问题可无条件退租退押金,然而故障复发后出租方反悔,还指责当事人故意损坏设施,双方协商及派出所调解均无果。当事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合同解除、退还剩余租金与押金,并主张违约金、人身及财产损失。出租方则抗辩系当事人单方提前退租,按照合同约定不应退还押金和租金。
二、办案经过
- 固定完整证据:整理租赁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现场视频、解除通知等材料,还原房屋质量问题、维修过程、双方口头约定及沟通矛盾等全部事实。
- 梳理法律依据: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即便签约时知晓房屋存在轻微瑕疵,仍可依法解除合同。
- 制定诉讼思路:主张案涉房屋反复出现质量问题,不符合安全居住标准,出租方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押金及剩余租金,并依据违约事实主张违约金。
- 庭审答辩质证:针对被告抗辩逐一反驳,举证证明地砖破损并非人为损坏,同时结合双方事前约定与法律规定,论证原告解除合同合法有据。
三、办案结果
- 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于约定日期正式解除。
- 判令出租方返还剩余租金 1716 元、押金 8600 元,并支付违约金 200 元。
- 驳回当事人关于医药费、财产损失的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四、律师价值
- 精准适用法律:准确运用租赁物危及人身安全可法定解除合同的法律条款,突破合同格式条款限制,推翻对方 “单方退租不予退款” 的抗辩。
- 证据链条完善:系统整合聊天记录、视频、维修记录等证据,完整还原案件事实,有效证明房屋存在持续性安全质量问题。
- 厘清责任划分:依法认定出租方未尽租赁物安全保障义务,构成违约,为返还押金、租金及主张违约金提供扎实支撑。
- 切实挽回损失:成功帮助当事人拿回全部押金与剩余租金,实现案件核心诉求,维护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