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股权质押合同纠纷,西宁赵琳律师代理原告,顺利办理股权解押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赵琳律师 在线
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3208
    服务人数
  • 10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赵琳调取公证合同与完整付款凭证,举证原告已足额还本付息,反驳被告虚构违约金拒不解押的无理说辞,促使法院判令配合办理解押,解除股权受限状态,盘活国有股权资产正常流转。

案件详情

一、案件简介

国有文旅公司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入股及质押协议,我方以自有股权为对方 60 万元入股资金提供质押担保,约定三年合作期满、付清固定分红、全额返还本金后办理解押。我方依约退还 60 万本金、付清三年分红后,合作社以存在未付违约金为由拒不配合解除股权质押,我方起诉维权。

二、办案难点

1被告单方虚构逾期违约金、隐形欠款,无书面依据却当庭主张质权继续有效。

2合同条款繁杂,需要区分入股条款、分红约定、担保范围,厘清质权消灭法定条件。

三、办案经过

1调取经公证的入股协议、质押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分红付款回单,完整举证本金、分红全部履约完毕。

2对照合同逐条核对,协议无任何关于逾期违约金的约定,对方抗辩无合同依据,主债权全部结清,质押依法应当注销。

四、案件结果

法院判令合作社限期配合办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五、律师价值

排除对方无理抗辩,顺利解除股权质押限制,保障国有股权正常处置、流转。

律师价值总结:赵琳调取公证合同与完整付款凭证,举证原告已足额还本付息,反驳被告虚构违约金拒不解押的无理说辞,促使法院判令配合办理解押,解除股权受限状态,盘活国有股权资产正常流转。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赵琳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赵琳律师
5.0分服务:3208人执业:10年
赵琳律师
16301201****8683 执业认证
  • 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时代大道3号万科时代都会33号楼22楼12213-12214室
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主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承办了一批在青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切实维护了当...
  • 180 9733 7651
  • 18097337651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