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劳动者某某于 23 年 3 月入职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销售,双方仅口头约定薪资待遇,始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依法缴纳社保。后续劳动者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邵征律师团队提起劳动仲裁,主张23 年 4 月 至 24 年 2 月期间,因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对应的二倍工资差额。该案审理过程中,涉案公司经仲裁委公告送达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庭审。邵征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整理聊天记录、工资凭证、转账记录、工作台账等全套证据,清晰佐证双方劳动关系、薪资标准及用工违法事实,充分完成庭审举证与案情陈述工作。
二、案件结果
仲裁委依法被申请人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全额支持劳动者仲裁请求,裁定涉案科技公司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共计三万元。
三、律师价值
通过整理申请人劳动关系、薪资流水、工作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即便在对方缺席庭审,也能充分还原案件事实,准确适用相关法条,明确指出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合法诉求,最终获得仲裁全部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