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肖超珊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发力,醉驾案件成功争取缓刑八个月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由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案号(20XX)粤XXX刑初XX号。被告人YX委托广东XX肖超珊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20XX年X月X日X时许,YX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连环追尾事故,造成四车受损,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高达341.07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经交警认定,Y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YX留在现场等候处理,主动投案。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结合其醉驾含量超200mg/100ml、肇事全责等从重情节,建议法院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经查,YX是两家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企业现有XX名员工,营收、纳税规模可观,且核心运营工作仅其本人能够负责;同时YX身患高血压三级极高危、二型糖尿病等多种严重疾病,需长期治疗。庭审中YX对指控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二、律师辩护经过
接受委托后,肖超珊律师全面梳理案件卷宗、事故材料、诊疗记录、企业经营资料等全部证据。结合案件事实,当庭提出辩护意见:YX系初犯,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且已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同时如实陈述被告人身患多种严重疾病、作为民营企业家维系两家企业正常运营、承担数十名员工就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六稳”“六保”相关政策,请求法院对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
三、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YX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存在醉驾含量超标、肇事全责等从重处罚情节,但同时具备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多项从宽情节。综合考量被告人身体状况、企业经营、员工就业以及相关司法政策,未采纳公诉机关拘役三个月的实刑量刑建议。
最终判决:Y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X元,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四、律师价值
本案被告人醉驾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明确建议判处实刑。肖超珊律师全面挖掘案件从轻情节,结合被告人个人身体状况、民营企业经营现状及相关司法政策展开辩护,成功争取到缓刑结果。既依法惩戒了违法行为,又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处罚对个人、企业及员工就业造成的影响,在恪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