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方未投保交强险,保定李泽宇律师精准维权:死亡赔偿等诉求获法院全面支持——成功为原告争取近百万赔偿
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告之子在驾驶货车过程中,因自身操作不慎与路边标志立柱相撞后,又与对向车道驶来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剐蹭,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原告之子负事故主要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驾驶司机负次要责任。
律师价值展现
李泽宇律师在本案中作为原告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专业的法律功底和策略布局,展现了卓越的律师价值:
诉讼策略精准,成功列明全部责任方:李泽宇律师不仅起诉了事故直接驾驶人,还依据车辆登记、实际所有、挂靠经营及商业保险合同关系,将牵引车的实际所有权人、挂靠的运输公司以及事故车辆的商业三者险承保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最大限度地拓宽了可供执行的责任财产来源,为原告获得充分赔偿奠定了坚实基础。
诉求全面,证据组织有力:律师代理原告提出了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在内的全部法定赔偿项目,总额近百万。在诉讼中,针对每一项诉求都准备了相应证据。特别是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核心项目的计算和主张上,主张有理有据,得到了被告方的认可和法院的采纳。
突破争议焦点,实现核心诉求:针对被告方(尤其是保险公司)提出的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等项目的抗辩,法院在审理中虽未支持该部分主张,但李泽宇律师已通过提交身份证、残疾证、村委会证明等材料,为当事人未来可能的主张预留了空间和路径。同时,成功守住了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大额赔偿的主张,法院全额予以支持。
准确适用法律,锁定连带责任与先行赔付义务:在庭审中,李泽宇律师准确把握了“雇员职务行为责任由雇主承担”、“挂靠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以及“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等法律规则。法院的判决思路与律师的代理观点高度契合,最终判令实际车主与挂靠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效保障了原告能够先行获得一笔固定数额的赔款,降低了后续执行风险。
案件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泽宇律师代表原告提出的核心诉求,判决支持了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丧葬费等全部主要赔偿项目。最终判决结果如下:
交强险部分赔偿:由车辆实际所有人及挂靠运输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及死亡伤残项下费用。
商业险部分赔偿: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在事故次要责任比例(30%)范围内,赔偿剩余款项。
诉讼费分担:大部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方负担,为原告减轻了诉讼成本负担。
本案有力地维护了原告作为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弥补了其遭受的重大损失和身心创伤。李泽宇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和出色的庭审表现,将一份责任认定对己方不利(负主要责任)的事故,成功转化为获得全面足额赔偿的胜诉结果,充分体现了其在侵权损害赔偿领域,特别是复杂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与实战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