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法院: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5年8月
代理方:原告(出借人)
案件详情
本案是一起涉及大额资金交付、管辖权异议、被告缺席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情要素完整,包含转账、现金、第三方代收等多种款项交付形式,同时历经管辖权异议审查与实体开庭两大诉讼阶段,属于民间借贷案件中较为典型的复杂类型。
2024年11月10日,本案借款人因个人及经营所需提出资金周转借款请求,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合意。双方口头及书面约定借款总额、还款期限、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维权费用承担以及纠纷管辖规则。当日,出借人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分多笔、多种方式完成全部40万元借款的交付:一是委托案外人通过微信向借款人本人转账55360元;二是委托案外人通过银行卡向借款人指定的代收人账户转账94640元,该两笔转账合计150000元;三是另行向借款人交付现金250000元。为固定款项交付证据,出借人对现金交付过程进行拍照、录制视频,完整留存交付凭证。
款项全部交付完成后,借款人当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与《收条》各一份。《收条》中详细列明收款总额、各笔款项的支付渠道、代收人信息,对全部40万元借款予以确认;《借条》则明确约定借款本金40万元,还款期限至2024年11月29日,若到期未能足额清偿,逾期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同时借条特别约定,因本次借款产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选择向合同签订地或者任意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因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函担保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仅向出借人偿还176960元,剩余223040元借款本金迟迟不予清偿。出借人多次向借款人催收剩余款项,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在协商、催收无果后,出借人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委托我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立案后,被告在法定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本案不应由随县人民法院管辖,要求移送至其他法院审理。针对该异议,我结合双方借条中的管辖约定、民事诉讼管辖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阐述管辖条款合法有效、本案受理法院具有管辖权的理由。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了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裁定生效后,法院继续推进实体审理工作,并依法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材料等法律文书,但被告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任何证据,主动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全部诉讼权利。
庭审过程中,我全面出示全套证据材料,包括借条、收条、微信转账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现金交付照片与视频、还款记录、财产保全裁定书、保全费票据、诉讼担保费票据等。针对本案核心事实逐一进行举证、陈述:一是双方借贷合意真实合法,书面文件完整有效;二是40万元借款已通过转账、现金、第三方代收等方式全额实际交付,款项交付事实确凿;三是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剩余本金金额清晰;四是逾期利息约定符合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规定;五是根据借条约定,保全费、担保费等维权费用依法应由被告承担。同时结合《民法典》及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完整阐述我方各项诉求的法律依据,法庭对全部证据及代理意见予以采信。
我方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223040元;
2. 判令被告以223040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3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逾期利息,直至全部借款清偿完毕;
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1770元、诉讼担保费1600元;
案件结果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经管辖权异议审查、实体开庭审理,结合全案证据与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案涉借条、收条、转账及视听资料足以证实40万元借款已全额交付,被告仅偿还176960元,尚欠本金223040元事实清楚。双方约定的逾期利率未超出法定保护上限,维权费用承担条款合法有效。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最终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223040元,并以该本金为基数,自2024年11月30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LPR四倍计算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1770元、诉讼担保费1600元,全部由被告负担。
案件总结
本案兼具管辖权争议、多形式款项交付、被告缺席三大难点,代理工作贯穿异议审查、实体庭审全流程。接受委托后,我首先梳理借条中的管辖约定,精准运用民事诉讼管辖规则,成功驳回对方管辖权异议,锁定审理法院,避免案件被移送、诉讼周期拉长。其次,针对微信、银行卡转账、第三方代收、现金多种交付方式,逐一整理固定证据,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彻底打消对方在“款项是否实际交付”上的抗辩空间。同时严格审核逾期利率、维权费用条款,确保所有诉讼请求均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被告缺席庭审,意味着我方证据与说理将成为裁判唯一依据。庭审中我完整还原借款、交付、还款、逾期的全过程,逐项出示证据并对应法律条文,让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清晰明确。本案也体现出民间借贷中规范书面文书、留存交付凭证、明确管辖与费用条款的重要性。案件全面胜诉,不仅帮助委托人追回欠款及利息,也为后续强制执行筑牢基础。结合本案情形,我后续也向当事人讲解财产查控、强制执行的流程与注意事项,持续跟进债权落地工作,全方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律师价值
精准应对管辖权异议,依据合同约定守住审理法院。梳理多渠道款项交付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严格把控利率、费用条款合法性。被告缺席仍完成完整举证说理,案件全胜,助力当事人全额追回借款、利息及维权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