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调解推荐柯志军律师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系大学同学,婚后生育一女。婚姻存续期间,被告存在婚内过错行为,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取得女儿抚养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对方支付补偿、抚养费及离婚损害赔偿。原告委托两名律师代理案件,被告也聘请律师应诉。
办案经过
法院受理该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开展审理。庭审阶段,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及代理律师多次沟通协商,围绕婚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经济补偿等核心事项进行磋商,逐步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形成完整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经法院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并自行承担全部抚养费,原告享有探望权。多处房产归被告所有,一辆电动汽车归原告所有。被告限期向原告支付 150 万元补偿款,双方就财产、抚养等事宜再无其他争议,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