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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网络投资电诈团伙案|高额涉案金额获大幅轻判 南京诈骗刑事律师推荐 王灿律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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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银(南京)律...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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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王灿律师精准区分团伙层级,明确当事人底层从犯地位,结合全额退赃、坦白、初犯多重从轻情节系统辩护,在涉案金额巨大前提下,有效压缩刑期,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刑罚负担。

案件详情

特大网络投资电诈团伙案|高额涉案金额获大幅轻判 南京诈骗刑事律师推荐 王灿律师推荐


案情简介

  1. 公诉机关: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多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2. 团伙组织者(另案):某某,整个电诈项目策划、资金掌控者。
  3. 组长被告人一:某某,小组管理人,自有涉案金额 8 万余元,辩护人某某律所律师。
  4. 组长被告人二:某某,小组管理人,自有涉案金额 18 万余元,辩护人某某律所律师。
  5. 涉案业务员(本案当事人):某某,底层业务员,涉案金额 25.8 万余元,辩护人:王灿(北京市XX律师)。
  6. 其余多名业务员被告人:某某等十余人,分别委托各地律所、法律援助律师。
    案件事实:2021 年 8 至 9 月,涉案团伙搭建虚假投资平台,制作虚假盈利截图,通过微信引流,虚构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高额返利吸引被害人转账。团伙分两组管理,当事人仅为底层业务员,听从组长安排添加客户、推送投资资料,未参与团伙策划、资金分配,归案后主动退出违法所得,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指控其涉案金额属数额巨大,给出四年量刑建议。

三、办案经过

公安机关抓获全部团伙人员,扣押手机、电脑、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海量电子证据,固定全部被害人报案材料、转账凭证,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分两批次提起公诉,法院合并审理,召开庭前会议梳理证据争议点,采用普通程序合议庭公开开庭。王灿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完整查阅数百页卷宗,区分团伙层级,梳理当事人仅底层执行、无组织决策权、获利微薄、无前科、全额退赃、坦白认罪认罚六大辩点。庭审中重点论证当事人属于次要辅助人员,法定从犯应当减轻处罚,结合涉众型电诈裁判尺度,请求在量刑建议基础上大幅下调刑期;其余辩护人分别针对金额认定、累犯从重、退赃情节发表意见,控辩双方围绕主从划分、涉案金额、悔罪表现充分质证辩论,合议庭结合全案层级、涉案数额、退赃情况综合评议。

四、案件结果

(一)判决内容

本案当事人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两名组长、其余业务员根据层级、金额、前科分别判处十一个月至六年不等刑期,全部涉案赃款予以追缴。

(二)裁判理由及适用法条

  1. 定罪理由:全团伙虚构投资项目骗取他人财物,涉案总额超 223 万元,当事人作为业务员参与电信诈骗,涉案 25.8 万余元,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
  2. 量刑理由:当事人仅底层业务员,起次要作用认定从犯;无前科、归案坦白、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多项从轻情节全部采纳,在公诉机关建议区间内从轻量刑;团伙组织者、小组组长作用更大从重处置,有累犯情节人员加重处罚。
  3. 适用法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规定。


  • 2022-10-01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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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律师,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东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兼职导师,中银律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副主任,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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