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案:无锡刘玥律师协助当事人达成无财产债务争议和平离婚方案 无锡离婚纠纷律师 2026无锡律师推荐
审理法院信息
一审:基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 XX 与被告 XX 登记结婚后,二人在长期共同生活中感情逐渐破裂,双方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二人婚后未购置房产、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也未对外产生共同债权、共同债务,不存在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相关纠纷。原告委托刘玥律师处理离婚诉讼事宜,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通过调解方式和平解除婚姻关系,避免双方产生矛盾冲突。被告到庭参与调解,对离婚意愿、财产及债务情况均无异议,愿意配合法院完成调解流程。
办案经过
法院受理案件后启动诉中调解程序。刘玥律师提前与双方分别沟通,确认二人离婚意愿真实一致,核实夫妻名下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的客观事实,梳理清晰调解核心要点。沟通中分别向双方讲解离婚调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调解协议签署后的法律效力、诉讼费承担等细节,消除双方对于流程、后续手续的顾虑。在法官主持调解时,刘玥律师协助双方梳理调解条款,确认离婚、财产债务、诉讼费三项核心内容,协调双方协商诉讼费承担主体,推动双方快速达成统一意见,全程缓和双方沟通氛围,顺利促成调解合意。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双方达成的协议依法确认:双方自愿离婚;无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分割事宜;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20 元,由原告承担;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捺印后即刻生效。裁判理由: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不存在胁迫、欺诈情形;二人不存在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纠纷,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未损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