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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烂尾+负责人失联,张家界王庸远律师代理诉讼,依法解约并追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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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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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装修工程烂尾+负责人失联,张家界王庸远律师代理诉讼,依法解约并追回款项

  一、案件简介

  本案由原告LX委托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王庸远律师代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案件。20XX年X月X日,LX与南京某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张家界XX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承接房屋装修工程,合同总价款XXX元,工期至20XX年X月X日。合同履行期间,LX按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AX的要求,分多笔向AX及其亲属账户累计转账XXX元装修款。但被告并未按照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工程中途停滞,后续AX直接删除原告联系方式、彻底失联。LX维权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装修合同,要求二被告连带返还全部装修款XXX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XXX元违约金。本案开庭审理时,南京某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A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王庸远律师全程参与庭审,扎实举证、据理力争,全力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二、律师辩护经过

  王庸远律师系统整理装修施工合同、银行转账明细、微信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完整还原签约、付款、工程烂尾、被告失联的全过程,证明被告构成根本违约。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案涉合同依法应当解除。同时,王庸远律师重点举证AX将公司款项转入个人账户,存在公司与个人财产混同的事实,依据《公司法》规则,请求判令AX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庭审中如实陈述已完工工程情况,配合法庭核算款项,完整阐述各项诉求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构成根本违约,确认案涉《张家界XXX施工合同》于20XX年X月X日(起诉状送达之日)解除;

  扣除价值XXX元的已完工工程部分,判令南京某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返还装修款XXX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3.45%,从20XX年X月X日起计付利息至清偿完毕;

  认定AX与公司财产混同,判决AX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合计XXX元,原告承担XX元,两被告共同承担XX元;

  驳回原告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

  四、律师价值

  面对被告缺席庭审的情况,王庸远律师凭借完整的证据链,让法院依法认定对方根本违约,顺利实现解除合同的核心诉求,终止无效的合同关系。

  王庸远律师精准运用公司法关于财产混同的规定,成功追究法定代表人AX的连带责任,极大提升后续执行回款的保障,有效规避公司空壳化无法偿债的风险。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配合法院核算款项,客观扣减已完工部分价款,同时为当事人争取到资金占用利息,全面弥补经济损失。

  熟悉缺席审理、公告送达等特殊诉讼程序,全程跟进案件各个环节,保障诉讼流程顺利推进,免去当事人奔波劳累。

  精准区分合同违约金与资金占用损失,在原约定高额违约金未全部支持的情况下,最大化保障原告合法财产权益,案件整体取得理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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