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审理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时间 2021 年
代理律师:巩雪,辽宁翊鼎律师事务所
委托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 / 原审原告)
案件详情
某建筑公司承接城市绿化改造工程,政府部门拨付二十万元绿化工程款至公司对公账户。时任公司股东、监事利用管控公章、账户便利,未经股东会、法定代表人同意,私自将全部工程款转入本人私人账户,长期占用不予返还。公司起诉该股东返还占用款项,一审判决股东全额返还。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先后申请再审、提起二审上诉,抗辩理由:该款项为其个人垫付工程材料、人工费用,公司转账属于还款;录音证据存在剪辑、时间标注错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无完整对账记录无法证明占用资金。公司委托巩雪律师代理再审、二审全程应诉。
巩雪律师针对上诉、再审抗辩逐条反驳:1、被告无法提交完整、合法垫付材料款、人工费支付凭证,举证不能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两份录音内容相互印证,被告亲口认可占用款项、同意对账还款,录音合法有效具备证明力;3、被告身为公司监事、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划转对公资金属于侵占公司财产;4、工程款为公对公项目回款,权属属于企业,不能单方主张抵扣个人垫付费用。完整提交银行流水、工程结算材料、两段完整录音、公司章程、股东任职材料形成证据链。
案件结果
再审二审法院全部采信巩雪律师代理意见,认定股东无有效垫款证据,私自划转公司工程款损害公司利益,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被告限期返还全部二十万元公司款项,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股东自行承担,公司被侵占资金债权得到终审司法确认。
律师价值
1. 精通公司法股东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纠纷裁判标准,清晰界定股东私自划转资金违法性质;
2. 针对对方证据瑕疵、垫款举证不足两大核心漏洞展开质证抗辩,彻底推翻其还款主张;
3. 妥善处理录音视听证据效力争议,当庭佐证录音完整、无剪辑,具备定案价值;
4. 历经再审、二审两级诉讼,全程稳固企业胜诉判决,保住公司经营性资产;
5. 专门处理股东侵占资金、挪用公款、损害公司权益类商事纠纷,维护企业财产安全。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公司股东、高管私自划转、占用对公工程款、经营资金;股东以垫款为由拒不返还公司款项;一审胜诉后对方申请再审、上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全流程代理均可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