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X故意伤害罪 取保
案件详情
犯罪嫌疑人:张XX(化名)
辩护人:广东辉耀律师事务所 林晓
案由:故意伤害罪
2025年4月8日凌晨,张XX在家中遭遇醉酒男子冯XX(被害人)踢门挑衅,冯XX主动扑向张XX并抓住其衣领项链,张XX为摆脱不法侵害本能推搡对方,期间可能因指甲剐蹭致冯XX倒地。冯XX于案发8小时后报警,称小拇指骨折,经鉴定疑为轻伤二级。2025年5月9日,张XX被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详细核实案件细节,发现本案存在关键疑点:一是张XX的行为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正当防卫,主观无伤害故意;二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冯XX手部伤情与张XX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被害人醉酒状态及延迟报警导致伤情成因存疑;三是张XX案发后主动安置被害人、配合调查,有固定住所及社会关系,无社会危险性。
基于上述事实与法律分析,辩护人先后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明确提出张XX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要件、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羁押必要性等核心观点,建议依法撤销案件或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经辩护人积极沟通、充分论证,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于2025年5月16日因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张XX取保候审,张XX成功获释。
取保时间:2025年5月16日
办案机关: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
代理方向:被告
案件成果:成功取保候审
律师价值:辩护人在侦查阶段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通过会见核实事实、梳理证据链条、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充分论证当事人行为的防卫性质及案件证据缺陷,有效推动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意见,避免当事人被错误羁押,切实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彰显了刑事辩护中保障无辜者不受追诉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