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公司应对劳动仲裁成功案例 | 张鑫律师代理公司劳动仲裁应诉,逐项驳斥员工未足额发放工资、加班费、被迫离职经济补偿等全部诉求

  • 劳动工伤
劳动工伤
张鑫律师 在线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 专业
    用户评价
  • 热情
    服务态度
  • 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我方代理公司应诉,针对员工多项高额诉求逐一举证抗辩,抓住证据瑕疵、结清欠薪关键事实,仲裁驳回工资扣款、加班费、经济补偿、加付赔偿金几乎全部诉求,极大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妥善化解本次劳动争议。

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劳动报酬、加班费、被迫解除经济补偿劳动仲裁案件,我方代理公司(用人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举证规则:劳动争议中主张加班费、拖欠工资、被迫解除的劳动者需提交原始、合法有效证据;仅打印件无原始载体的考勤、聊天记录仲裁不予采信;劳动者存在旷工且签字认可扣款,单位有权依规扣减工资;用人单位在收到被迫解除通知前已结清欠薪,不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可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加付赔偿金需劳动监察责令支付后单位拒不履行才符合条件。

员工入职我方公司,在职期间双方签订两份书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提起劳动仲裁,提出多项高额诉求:主张酒店克扣 工资、拖欠出勤工资、多笔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被迫解除经济补偿、逾期付薪加付赔偿金,各项诉求合计金额数万余元。

我方作为公司代理律师,庭审分五大板块系统性抗辩并举证:

1、关于工资扣款:提交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旷工处罚单据,员工认可旷工事实,公司扣减工资标准合法,不存在克扣工资情形,该诉求应驳回。

2、关于各类加班费:员工仅提交无原始载体的打印版排班、聊天记录,无法提供考勤原件、加班审批、工作记录等有效佐证,不符合劳动仲裁证据采信标准,无法证实加班事实,全部加班费请求无依据。

3、关于被迫解除经济补偿金:员工 邮寄被迫解除函,酒店在签收前已足额付清 全部工资,不存在持续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形,不满足劳动者单方解除并索要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该项诉求直接驳回。

4、关于逾期工资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加付赔偿金前置条件为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单位拒不支付,本案无监察限期整改文书,不符合适用前提,不予支持。

5、关于未休年休假:员工主张 2024 年年休假,但无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证据。

仲裁委全面采信我方抗辩意见,对员工主张的克扣工资、多笔加班费、经济补偿、加付赔偿金全部予以驳回,员工高额诉求全XX空,大幅降低企业赔付成本。

本案给用人单位提供用工参考:员工旷工务必留存签字处罚凭证;考勤、加班记录保留原始载体;出现工资延迟发放尽量在员工发送解除通知前结清,规避经济补偿金风险;劳动争议中委托律师从证据、法律要件双向抗辩,可大幅削减赔付金额。


  • 1970-01-01
  • 被申请人
  • 驳回申请人诉请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张鑫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张鑫律师
5.0分热情执业:5年
张鑫律师
13301202****7237 执业认证
  •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行政类
  • 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200号圣奥中央商务大厦36楼
张鑫律师,法律硕士,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诉讼团队负责人。曾任职于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并担任数十家大中型央企、国...
  • 134 5672 9426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