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审查起诉辩护案件,适用《刑法》第 287 条之二、《刑事诉讼法》第 177 条第二款、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件若干意见》相关规定。核心法律要点:1、出租、出借银行卡供他人网络资金结算,流水 20 万元以上即达到 “情节严重” 入罪标准;2、普通务工初犯、被他人虚假说辞诱导、涉案流水不高、获利微薄、全额上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警方追查上游嫌疑人,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可作出相对不起诉;3、不起诉决定不会移交法院审判,无刑事犯罪记录,不影响打工、考证书、子女政审;4、帮信案件辩护重点论证当事人主观认知弱、在犯罪链条处于末端、社会危害性低,提交完整从宽材料争取不诉。
当事人老X为常年在外工地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不高,日常收入仅靠工地计件工资。一次休息刷短视频时看到 广告,对方私聊谎称是电商店铺周转货款,不会有任何风险,仅借用一张储蓄卡使用几天,用完立刻归还。老X法律防范意识薄弱,想着只是短期借用、能赚点生活费,便把银行卡、手机验证码一并发给对方,前后出借几天,总共获利数百元。
后续多名电信诈骗被害人报案,涉案账户被公安反诈中心冻结,办案民警联系老X到案配合调查,以涉嫌帮信罪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老X十分恐慌,自己常年在外务工,一旦判刑留下案底,不仅工地不会再录用,后续考特种作业证、子女上学政审都会受影响,当即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全程处理。
律师分侦查、审查起诉两阶段开展全套从轻辩护工作:
第一,侦查阶段多次会见老X,完整核实案件全过程:老X无任何犯罪预谋,文化低缺乏反诈常识,轻信网络兼职话术,仅短期出借一张卡,从未参与转账操作、不认识上游诈骗人员,主动如实交代全部事实。律师指导老X主动上缴全部违法所得,同步调取社区无劣迹证明、工地务工证明,证实老X多年踏实务工,无任何违法前科,一贯品行良好。同时陪同老X配合公安机关梳理上游人员账号、聊天线索,积极协助警方深挖诈骗团伙。
第二,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律师完整阅卷核对流水,本案涉案总流水大几十 万元,刚超出入罪标准,且全部资金流转由上游人员操作,老X未从中分赃、未参与诈骗策划。律师围绕四大从轻情节撰写专业《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一是当事人系普通务工初犯,文化水平低,缺乏反诈宣传接触渠道,主观恶性极小;二是仅出借单张银行卡,出借时间短、获利仅千元,在整个犯罪链条中仅起到辅助底层作用;三是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过;四是全程配合侦查机关取证,主动提供上游线索,助力打击电诈团伙。
庭审沟通阶段,律师向承办检察官逐条阐述辩护观点,结合宽严相济司法政策,说明对底层不知情务工人员可酌情从宽,无继续追诉必要。检察院综合全案证据、当事人悔过表现、律师提交全部佐证材料,认定老X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出具《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生效后,老X无需前往法院开庭,终身无刑事犯罪记录,正常外出务工、考取从业证件、子女政审均不受任何负面影响。
本案给广大打工人普法:无论工地务工、普通上班族,绝对不能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哪怕短期借用赚几百元,流水达标就构成刑事犯罪;不慎涉帮信不要逃避,及时委托律师退赃、配合办案,充分提交从轻证据,有机会争取不起诉,不留终身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