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原被告曾为恋爱关系,二人分分合合,交往期间存在多笔资金往来。原告主张复合后向被告出借十余万元,诉请全额返还借款本金。我方当事人委托王雨恩律师应诉,原告诉求金额与实际转账差额较大,原告主张全部款项均为借款,拒绝抵扣被告转回资金。
二、办案经过
1. 梳理时间线:区分双方第一次分手前、2023 年复合后两段资金往来,提出早年往来已结算,不应计入本案借款;
2. 举证抗辩:提交被告向原告的转账凭证,主张案涉款项系恋爱共同消费、赠与,无借贷合意;
3. 庭审质证:针对原告聊天记录、转账流水逐一核对,指出原告诉求包含无转账佐证的虚高金额,要求抵扣被告已返还资金;
4. 结合聊天记录细节、双方感情状态辩论,削弱原告借贷主张完整度。
三、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仅扣除被告返还资金后的转账金额成立借款,仅判令我方当事人偿还 88700 元,大幅驳回原告十余万本金诉求;诉讼费按比例分摊,我方仅承担少量案件受理费,有效减少当事人还款负担。
四、办案心得
情侣间资金往来极易混淆赠与与借款,无书面借条时,仅凭转账记录无法直接认定借贷。代理被告需精准拆分往来时段、区分已结算旧账,同时举证己方反向转账,从流水、聊天记录两处击破原告全额索款主张,最大限度缩减还款金额。
五、适用场景
情侣恋爱互转款项、分手后一方起诉民间借贷、无借条仅有转账与聊天记录、原告主张高额借款本金案件。
六、服务指引
1. 恋爱资金纠纷尽早整理全部转账、聊天记录;
2. 区分不同交往阶段往来流水,梳理己方回款凭证;
3. 涉民间借贷诉讼及时委托律师应诉,避免全额承担不实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