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羁押措施,王之虎律师接受委托后,专门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围绕当事人主观悔罪、社会危险性、案件情节等核心要点开展专项法律论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二、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王之虎律师提交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具备认罪认罚情节,综合全案判定不存在继续羁押的法定必要条件,出具正式文书,同意对当事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当事人得以离开看守所恢复自由。
三、王之虎律师办案价值
1.熟练掌握知识产权类案件羁押审查标准,围绕认罪认罚、主观恶性、涉案情节、再犯风险、到案配合度等法定要件撰写专业法律文书,清晰论证当事人不具备持续羁押情形。
2.独立起草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条理清晰罗列从轻、无社会危险性全部事实与法律依据,材料规范完备,便于检察官快速采信辩护观点。
3.与负责羁押审查的检察官当面、书面沟通,清晰陈述当事人悔罪态度、配合侦查表现,降低司法机关对当事人人身危险性的判断。同时在案件侦查阶段提前完成强制措施变更,让当事人摆脱羁押状态,缓解身心压力,同时为后续认罪、退赔、庭审从轻处理打下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