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诉请标的392万余元,保定李泽宇律师代理原告调解结案,确认361万余元合法债权
案情简介
原告系建筑模板扣件租赁经营主体,2018年至2021年期间,为某大型建设集团承建的地产项目提供建筑周转材料租赁服务,双方就租赁品类、结算方式、管辖规则等作出明确约定。项目完工后,原告垫付运费68750元将全部租赁物资运回自有场地。经核算,项目累计产生租赁费XXX.87元,被告仅支付XXX元;另有未返还、损坏的租赁物对应赔偿款合计XXX.7元。原告多次催讨欠付款项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支付租赁费、租赁物赔偿金、垫付运费等共计XXX.57元,并按LPR上浮50%标准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总额XXX.57元,同时承担本案诉讼相关费用。
办案经过
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租赁协议、收发料凭证、结算单据、运费支付凭证等全链条证据,完整证实双方租赁关系、欠付租金金额及租赁物损失规模。为保障后续债权顺利执行,律师同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被告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大、完整诉讼周期较长,律师在法院主持下与被告开展多轮调解磋商,在足额确认债权本金的前提下,商定分期还款方案与违约惩戒条款,既充分保障原告合法经营权益,也有效缩短回款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时间成本。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某建设集团向原告给付各项费用合计XXX.57元,分两期支付,2024年2月1日前支付200万元,2024年5月31日前支付剩余XXX.57元及实现债权的费用24112元;若被告未按约定如期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及对应利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收到全部款项后3日内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原告的大额租赁债权得到司法确认与履行保障。
律师核心价值
代理大额建筑租赁纠纷,高效调解确认361万债权,兼顾权益保障与回款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