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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两百余万非法吸存数额巨大案,成功认定从犯大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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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国清律师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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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涉案两百余万、涉众多名老人的重大非吸案件,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偏高。辩护穿透法定代表人外观身份,扎实举证当事人次要辅助地位,成功认定从犯,结合坦白认罪情节大幅降低刑期,突破控方量刑区间,有效减轻当事人刑责,实现精准轻判。

案件详情

一、案件基本信息

1. 审理法院: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 判决时间:2018年3月22日

3. 承办律师:罗国清

4. 代理身份:刑事案件一审被告人辩护律师

二、案件详情

本案系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被害人人数众多,侵害不特定中老年群众财产权益,属于金融类犯罪中司法从严打击的案件类型,基准量刑极高,辩护难度极大。

被告人于2016年6月受聘参与三明市XX公司经营,并登记为公司初始法定代表人,同时出面租赁办公场地用于公司经营。2016年6月至8月期间,该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融资资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虚构重庆现X农业观光园投资项目,通过线下派发传单、组织客户座谈、赠送礼品、承诺高额固定利息、到期还本付息等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中老年群体公开吸收资金。

被告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出席客户推介会议、参与项目宣传发言、陪同客户实地考察项目,辅助公司开展融资推广工作。2016年8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完成工商变更,被告人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经司法核查,其任职期间,公司累计向134名被害人吸收公众存款共计XXX元,已支付利息60250元,最终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XXX元,依法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于数额巨大情形,依据法律规定,基准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纵观全案,被告人全程仅为受聘工作人员,每月固定薪资5000元,未出资、未控股、未实际支配公司经营、未掌控融资资金、未参与分利,所有宣传话术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前拟定,无自主决策、自主运营权限。2016年11月16日,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无主动投案情节。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结合涉案金额巨大、涉众人数多、被害人多为老年人、社会影响恶劣等情节,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五年区间量刑并处罚金,若按照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被告人将面临中长期实刑处罚。

三、我方一审辩护核心诉求

结合全案证据、被告人参与程度、岗位属性、获利情况及共同犯罪量刑规则,我精准区分主从地位、细化罪责边界,提出系统性从轻辩护意见,核心诉求如下:

1. 被告人依法应认定为从犯:被告人仅为受聘务工人员,无公司股权、无实际出资、无经营决策权,不掌控资金流向,仅从事辅助性宣传工作,获利微薄,在整体犯罪链条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

2. 无主观恶性与非法获利意图:被告人未参与犯罪策划、方案制定、资金支配,对公司核心融资运作无决定权,仅执行岗位工作,主观恶性显著低于实际控制人;

3. 具备法定坦白从轻情节:被告人归案后全程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认罪态度诚恳、自愿认罪悔罪,配合司法机关查清案件事实,符合法定从轻处罚条件;

4. 无证据证实被告人滥用私章签约融资: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私章用于涉案借款合同,公诉机关该部分指控事实依据不足;

5. 请求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从犯身份,大幅下调刑期,突破公诉机关偏高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最大限度从轻处罚。

四、案件判决结果

人民法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参与层级、获利情况及全部量刑情节,完整采纳我方核心辩护观点,依法认定被告人为共同犯罪从犯,作出大幅从轻改判,最终判决:

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

相较于公诉机关三年六个月至五年的量刑建议,本案成功实现刑期大幅降低,在涉案两百余万、被害人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从严处罚前提下,取得同类案件极佳的轻判效果。

五、案件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涉众多名老年人的案件,属于司法重点严惩的金融犯罪范畴,实务中对挂名法定代表人多直接按主犯追责,量刑普遍偏重,从犯认定难度极大、从轻空间极小。

本案辩护的最大难点在于:被告人系工商登记公示的初始法定代表人,外观罪责较重,公诉机关据此提出偏高量刑建议,极易被认定为核心责任人从重处罚。办案过程中,我摒弃形式化定罪认知,穿透工商登记外观,深挖实质罪责,通过梳理资金流向、股权结构、分工细节、获利金额、决策权限等核心证据,完整还原被告人“挂名任职、受聘务工、无实权、低参与、零分利”的辅助地位,成功推翻主犯推定,依法固定从犯身份。

同时精准适用坦白认罪、主观恶性小、作用次要等全部从轻情节,有效抵消涉案金额巨大、涉众型犯罪的从重处罚影响,最终突破公诉机关量刑区间,实现最大限度轻判。本案充分印证,涉金融共同犯罪辩护的关键,在于区分形式身份与实质作用、精准剥离超额罪责,通过精细化证据梳理与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最优量刑结果。

六、律师价值

本案系涉案两百余万、涉众多名老人的重大非吸案件,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偏高。辩护穿透法定代表人外观身份,扎实举证当事人次要辅助地位,成功认定从犯,结合坦白认罪情节大幅降低刑期,突破控方量刑区间,有效减轻当事人刑责,实现精准轻判。


  • 2018-03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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