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涉案18万元|沧州王艳翠律师代理从犯当事人,精准界定当事人从犯地位,推动家属全额赔偿获谅解,结合认罪认罚完整辩护,成功争取缓刑,实现从轻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主犯搭乘当事人驾驶车辆前往外地实施砸车盗窃,主犯使用破窗器损毁两台车辆玻璃,盗取车内现金共计180500元,车辆损毁价值2450元。当事人事前知晓对方此行系违法谋利,仍驾车接送,事后收取1200元报酬。主犯多次盗窃前科、属累犯,涉案后使用赃款购置二手车辆;当事人无盗窃前科,仅存在赌博行政处罚记录,案发后删除通讯记录、格式化手机,二人被刑事拘留后逮捕,公诉机关起诉指控二人构成盗窃罪,建议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五千元。
###办案经过
王艳翠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全案证据,明确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提供交通协助,属于次要辅助地位;庭审中提交多项从轻辩护要点:当事人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家属主动赔偿两名被害人全部损失,合计32500元,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当事人获利仅1200元,主观恶性较小,同时针对涉案金额证据瑕疵提出质证意见,完整向法庭提交从轻量刑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为从犯予以减轻处罚,综合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最终判决当事人犯盗窃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五千元,罚金当庭缴清,实现全案最轻处理结果。
##律师核心价值
精准界定当事人从犯地位,推动家属全额赔偿获谅解,结合认罪认罚完整辩护,成功争取缓刑,实现从轻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