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中途退场工程量起争议 马文律师助力水电施工班组胜诉追回工程款

  •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马文律师
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2
    执业年限
  • 较快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马文律师从合同条款中锁定单价据实结算的核心依据,通过沟通录音固定对方对完工量的自认,针对性反驳对方抗辩,帮助证据薄弱的施工班组厘清结算规则,成功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

案件详情

中途退场工程量起争议

马文律师助力水电施工班组胜诉追回工程款

-  马文律师代理身份  :原告凌XX

-  案件类型  :建设工程纠纷

-  代理结果  :胜诉,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xxx

案件主要内容

原告凌XX是常年从事水电安装的班组负责人,202312月经人介绍,与某某空间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工班组承包合同》,承接慈溪某棋牌项目电工施工,内容包含水电管道铺设、插座与灯具安装;合同载明施工面积660平方米,总价xxx元,明确计价方式为单价包定、工程量按实结算,包工包料,工期7天,并约定了分阶段付款节点。

凌XX按约进场施工后,发现案涉场地实际面积达750平方米,远超合同约定;同时还按项目发包方要求,额外完成了合同外的灯带安装、室外水管铺设工作。后因项目进度调整,凌XX于20231227日退场,退场时已完成水电管道铺设,尚未进行插座、灯具安装。施工期间设计公司仅支付xxx元进度款,剩余款项未予结算。

凌XX多次催讨工程款,双方就完工比例、结算方式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催讨中,设计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在通话中认可电工部分完成60%,但拒绝按此比例足额付款。凌XX遂委托马文律师向法院起诉,主张剩余工程款。

庭审中,被告设计公司抗辩:原告未完成全部施工且延期完工,应承担延期赔偿责任;合同为总价包干,应按约定总价结合完工量结算,不应按实际面积核算。

马文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提交承包合同、施工图纸、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论证合同“单价包定、按实结算”的计价原则,结合被告法定代表人的自认说明完工比例,同时指出被告未就延期损失提起反诉,不应在本案中抵扣。

法院经审理采纳核心代理意见,酌情认定完工量60%,按实际施工面积结合单价计算工程价款,扣除已付款后,判令设计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xxx元。

本案核心争议

1.  完工比例认定争议  :原告主张完工量80%,被告认为不超过60%,退场时无书面工程量确认单,双方各执一词。

2.  结算方式争议  :被告主张合同为总价包干,原告主张按单价与实际面积据实结算,两种方式金额差异较大。

3.  延期完工抵扣争议  :被告主张原告逾期完工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未就此提起反诉。

本案办案经验

1. 合同同时约定总价与单价包干时,优先适用专门计价条款。合同首部总价多为暂定面积的预估价款,专门约定的“单价包定、按实结算”更能体现双方真实结算意思。

2. 无书面结算时,对方负责人的沟通自认是认定工程量的关键。施工方应注意留存通话录音、聊天记录,对方认可的完工比例可作为法院酌定的重要依据。

3. 被告仅主张损失抵扣却不提起反诉的,法院不予处理。违约损失属于独立诉讼请求,未反诉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在本诉中抵扣,需另行起诉主张。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马文律师从合同条款中锁定单价据实结算的核心依据,通过沟通录音固定对方对完工量的自认,针对性反驳对方抗辩,帮助证据薄弱的施工班组厘清结算规则,成功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

办案心得

装饰装修行业里,中小班组被拖欠工程款极为普遍。很多施工负责人靠熟人接活,签合同只看总价工期,不关注计价方式,中途退场也不做书面结算,维权时处处被动。

接手本案时,当事人手里仅有一份合同、几张图纸和几段催款录音,证据并不算充分。我们首先精读合同条款,很快发现“单价包定、工程量按实结算”的关键约定——这是当事人自己都没留意的细节,直接决定了可以按实际面积多核算近百平方米的工程款。

关于完工量,我们没有硬扛当事人主张的80%,而是客观分析施工结构:管线铺设是核心工序,但插座、灯具安装也占相当比重。结合材料采购量、人工投入,加上对方法定代表人录音中“完成60%”的自认,我们向法庭提出60%的酌定基础符合客观实际,也更易获得采信。

针对被告反复提及的延期完工抗辩,我们明确向法庭指出,延期损失属于独立诉求,被告未反诉则不应在本案处理,该观点也得到法庭支持。

这个案子标的不大但代表性极强,也提醒所有施工从业者:签合同看清计价方式,完工及时确认工程量,才能从源头降低维权难度。而律师的价值,就是从看似普通的合同与沟通记录里,挖出最有利的依据,帮当事人把付出的劳动换成应得的报酬。

适用纠纷用户

- 水电、木工等装饰装修分项工程的施工班组、实际施工人;

- 中途退场未做书面结算,遭遇工程款拖欠的施工方;

- 合同约定不明,不清楚按总价还是按实结算的工程当事人;

- 被对方以工期延误为由拒付工程款的施工从业者。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马文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马文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2年
马文律师
13302201****6551 执业认证
  • 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医疗纠纷 刑事辩护
  • 浙江省慈溪市文化商务区金融大厦十楼
一、基本信息 姓名:马文 执业机构: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核心服务地区:宁波慈溪 执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
  • 153 5513 808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