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涉案18.7万元|乌鲁木齐成唐安律师代理卖方,二被告缺席,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全额支持本金及利息
##内容###案情简介
夫妻二人共同经营旅游相关业务,丈夫向原告采购旅游大巴,分批支付部分购车款后出具160000元欠条,约定2019年5月30日前结清。到期后经微信多次催告,夫妻双方均未偿还剩余车尾款。原告起诉主张二被告共同返还欠款160000元,暂计至2024年5月30日逾期利息27200元,后续按一年期LPR持续计息,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两名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放弃举证答辩权利。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完整整理购车转账流水、书面欠条、催款微信聊天记录全套证据;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条款,举证车辆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案涉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结合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范核算逾期损失,完整形成债权举证链条,被告缺席未提出任何抗辩。
###案件结果
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令夫妻二人十日内共同偿还购车欠款160000元、暂计逾期利息27200元;自2024年5月31日起,以1600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标准计付利息至款项付清;减半案件受理费2022元全部由二被告承担,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判决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提交欠条、转账、催款证据,认定夫妻共同经营债务,被告缺席,本金与逾期利息全部获法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