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涉案116.8万元|青羊区杨天秀律师代理供货企业,全额追回货款并支持实际律师费
##内容###案情简介
买卖双方长期生鲜货品合作,经对账确认买方欠付货款XXX元,双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约定分三期付清,同时约定暂不收取资金占用利息。买方到期分文未付,供货方起诉主张全额货款、自2021年12月31日起计算资金占用利息、全额律师费76113.66元及全部诉讼费。买方抗辩无力付款、利息无依据、完整律师费无有效支付凭证,仅认可存在欠款事实。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完整提交供货对账凭证、书面分期还款协议书、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发票及转账付款凭证;清晰举证买卖合同关系、对账欠款金额、分期违约事实;针对律师费,提交实际付款流水佐证已支出6000元,区分合同约定预期律师费与实际已付费用;针对利息诉求如实向法庭陈述协议免责条款,配合法院依法裁判。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判令买方十日内全额支付货款XXX元;依据协议书利息免责约定驳回资金占用利息诉求;仅支持实际产生律师费;案件受理费7909元,由买方承担7549元、供货方承担360元,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固定对账与分期协议核心债权证据,全额追回XXX元货款,已实际支付律师费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