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索赔,徐州巩海冬律师代理伤者,法院全额支持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 徐州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律师 徐州巩海冬律师推荐
审理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2021 年 8 月,邱 XX 驾驶货车超车时撞伤骑电动三轮车的刘XX,交警认定司机全责。刘XX 多处肋骨骨折、肩袖、膝关节严重受损,先后三次住院手术治疗,产生大额医疗费。车辆登记在周XX 名下,投保交强险 + 50 万三者险。保险公司拒赔第三次住院治疗费、扣减非医保药费、不认可误工费、压低护理费交通费。刘XX 委托巩海冬律师代理起诉,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 31 万余元。
办案经过
巩海冬律师完整整理事故认定书、全套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医疗费票据、土地承包证明、村委会务农证明、伤残鉴定报告、财产损失凭证等全部证据。庭审针对保险公司全部抗辩逐一反驳:
- 第三次手术:结合前两次诊断伤情、复诊医嘱,证明膝关节手术是交通事故伤情延续,并非自身旧病,治疗费应当赔付;
- 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无证据区分医保内外药品,不能私自扣减医疗费;
- 误工费:伤者为农村承包经营户,不靠退休金生活,超退休年龄仍应按农业标准支持误工损失;
- 护理费、交通费依据本地标准合理主张,争取法院酌情调高赔付金额。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认定保险公司各项拒赔理由不成立,核算总损失 298377.29 元,扣除保险公司已垫付费用,判决保险公司再赔偿 272434.29 元,包含全额医疗费、十级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诉讼费、鉴定费由车主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