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王某某与张XX、李XX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XX、李XX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原告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处理结果
一、经双方结算,截至2025年8月1日,被告张XX应偿还原告王某某货款本金68907.89元及利息19092.11元,合计88000元。被告于签协议当天支付10000元,剩余78000元自2025年8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4000元,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
二、若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有权对下欠本金及利息(以未还款本金为基数,自2025年8月1日起按LPR四倍计算)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920元由被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