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郑XX与徐XX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5年7月至9月期间,原告郑XX通过微信分8笔向被告徐XX转账共计85000元。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偿还21900元,剩余63100元未还。原告提交的通话录音中,被告对欠款金额未表示异议并承诺还款。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85000元及利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判决结果
一、被告徐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XX借款本金63100元及逾期利息(以63100元为基数,自2026年5月20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