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发包方拒认无签证增量土方,律师借力测绘报告+司法鉴定,追回近200万工程尾款
案例专长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纠纷、无签证增量工程量确权、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抗辩、土方变更价款追索、发包人结算异议反驳
代理方向
原告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张丽丽律师
判决结果
判令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XXX.08元;案件大部分诉讼费、高额工程造价鉴定费由发包方承担。
一、案情内容
我方当事人中标市政道路项目并完工验收交付,质保期已届满。施工中甲方委托第三方测绘单位出具土方增量报告,产生上百万清单外土方工程量,但未出具书面变更签证。竣工后发包方仅支付部分工程款,以增量工程无签证、鉴定计价不合理、鉴定收费过高等理由拒付剩余款项。我代理施工企业起诉,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提交甲方委托测绘原始凭证、施工合同变更条款,逐一反驳对方全部抗辩,法院认定无签证土方增量应当计入总造价,判令甲方支付近200万尾款。
二、律师价值
本案最大维权难点:增量土方无甲方盖章书面变更签证,司法实践中无签证增量极易不予计价,发包方以此为由拒付百万增量款,同时针对鉴定单价、围墙脚手架扣减、造价下浮、鉴定费四大维度集中抗辩,回款阻力极大。接受委托后我搭建完整证据与法律论证体系。
第一,锁定核心关键证据:案涉土方测绘报告由发包方自行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属于甲方认可的施工增量依据,结合施工合同变更条款明确“因发包人要求产生增量,价款由甲方承担”,无需单独签证即可计价,从根源击破对方“无签证不付款”核心抗辩。
第二,全程跟进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针对甲方提出围墙脚手架扣减、变更价款下浮两项异议,协调鉴定机构出具补正意见书,精准按照合同投标下浮比例调整价款,消除鉴定金额争议,固定合法总造价。
第三,逐条反驳甲方各项抗辩:针对鉴定收费超标主张,提交物价废止文件、鉴定机构书面说明,证明鉴定费实行市场定价,无超标情形;区分清单内固定工程与甲方指令土方增量,清晰划分两部分计价依据。
第四,完整核算总造价、已付款、质保金,明确质保期届满全额付款节点,庭审完整引用民法典及建工司法解释说理。法院全盘采纳我方代理观点,将无签证百万土方增量全部计入结算,判令甲方支付近两百万工程尾款,挽回企业大额垫资损失。
三、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客户可联系张丽丽律师
市政道路工程产生土方、场地增量,甲方不出具变更签证拒绝结算;
发包方自行委托测绘/测量机构出具增量资料,事后不认账;
双方对工程量、单价、投标下浮比例存在巨大分歧;
工程竣工交付、质保期满,甲方长期拖欠大额尾款;
工程造价鉴定产生金额争议,需要律师对接鉴定机构补正意见。
四、张丽丽律师服务内容
归集施工合同、甲方委托测绘报告、竣工验收全套施工证据;
依据工程变更条款,论证无签证增量土方应当计入结算价款;
全程对接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针对甲方异议协调出具补正意见;
逐条反驳甲方关于造价、鉴定费、分项扣减各项抗辩;
精准核算工程总价款、已付款、剩余应付工程款;
起草起诉状、质证意见、完整一审代理词;
胜诉后指导工程款强制执行、财产保全配套法律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