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二审逆风守住千万债权,王凯律师逐条驳斥上诉观点,担保人全额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一、案件简介
本案是标的本金2200万元、本息合计2429万余元的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平凉XX公司全程委托甘肃璞义律师事务所王凯律师代理本案一审、发回重审、二审全阶段诉讼。上诉人(原审被告)为甘肃省XX公司,其余两名被上诉人为主债务人平凉市B公司、连带保证人C某。
20XX年平凉XX公司与平凉B公司签订2200万元授信额度合同,平凉C公司以自有四层商业房产设立最高额抵押担保,C某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20XX年首期2200万贷款结清后,20XX年银行再次在授信额度内发放2200万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主债务人逾期未还款。银行首次起诉后,平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银行全部诉求,平凉C公司不服上诉,甘肃省高院裁定将案件发回平凉中院重审;重审法院依旧全额支持银行诉讼请求,平凉C公司再次向省高院提起二审上诉。
二审中XX公司提出六大核心上诉理由,主张抵押合同无股东会决议应属无效、银行高管与主债务人恶意串通骗取抵押、案涉贷款属于以新还旧超出担保限额、抵押物房龄被篡改违规放贷、主债务人提交虚假贷款资料、本案涉嫌贷款诈骗应当中止审理,请求撤销抵押优先受偿判项,全部免除自身两千余万元抵押担保责任,二审抗辩力度极大,银行两千余万债权面临全部无法通过房产受偿的巨大风险。银行核心诉求:判令主债务人清偿全部本息、确认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二、律师辩护经过
二审阶段王凯律师作为银行代理人,围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搭建完整抗辩体系:
夯实善意债权人完整举证逻辑,当庭提交全套抵押手续、董事会决议、产权登记材料,证明银行签约时已形式审查华联XX全体股东签字同意担保的决议,已尽审慎审查义务,属于法律规定的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行为对外合法有效;
逐条驳斥对方全部上诉观点,针对“恶意串通、空白合同、借证给个人担保”主张,依据举证责任规则指出华联XX仅有未出庭证人证言,无有效客观证据佐证,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厘清最高额抵押担保规则,授信内旧贷结清再放款不突破担保余额限额,抵押效力及于案涉20XX年2200万贷款;
厘清民刑交叉审理边界,针对对方中止审理诉求,引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说明仅有报案无公安立案文书,债务人涉刑不影响担保人承担民事担保责任,本案无需中止;
精准质证对方二审新证据,对华联XX当庭提交的放款流水、拍卖清单、吊销名单三组新证据,分别从关联性、证据资质、证明目的角度逐一否定,全部说服法庭不予采信;完整论证抵押物评估合规、放款流程符合信贷规范,不存在违规放贷情形。
三、判决结果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全面采纳王凯律师全部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人甘肃省XX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平凉中院(20XX)甘X民初X号重审一审全部判决;
平凉市B公司偿还平凉XX公司本金2200万元、利息229余万元,并支付利息;
平凉XX公司对平凉C公司名下抵押房产折价、拍卖、变卖价款,在全部案涉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C某对案涉全部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审案件受理费XXX元由上诉人平凉C公司自行承担;
本案为终审判决,历经一审、发回重审、二审全流程,银行两千四百余万债权全部得到司法终局确认,抵押优先受偿权永久锁定。
四、律师办案价值
全流程把控一审、重审、二审三阶段诉讼,连续两次挫败担保人免除两千余万担保责任的诉求,守住银行核心抵押物处置回款路径;
精准拆解公司对外担保、最高额抵押、民刑交叉三大金融法律疑难争议点,形成完整抗辩逻辑,为大额授信类不良贷款诉讼提供成熟代理思路;
熟练运用举证规则,否定对方全部免责证据效力,厘清企业内部决策瑕疵不得对抗善意抵押权人的裁判规则;
一次性实现本金、利息、房产优先受偿、保证人连带担责、诉讼费全部胜诉,避免银行二次维权,大幅降低金融机构债权回收时间与诉讼成本。
五、案例总结
本案是涉案本息超2400万、经高院发回重审、二次上诉的疑难金融担保大案,抵押担保人穷尽全部法律理由试图免除巨额担保责任,案件审理周期长、法律争议复杂。王凯律师凭借金融纠纷专业办案经验,梳理完整证据链条、精准适用担保法、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在省高院二审庭审中逐条击破对方全部上诉主张,最终二审终审维持全部胜诉原判,完整保全两千余万金融债权,充分体现律师处理大额企业借贷、不动产抵押担保纠纷的全流程专业处置能力,是金融机构处置大额不良贷款的标杆胜诉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