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灏成功案例:建筑工程多层违法分包致人八级伤残,一二审全程代理,全额获赔且驳回对方全部上诉
基础案件信息
1.一审法院: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时间2025年3月10日
2.二审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时间2025年7月1日
3.承办律师:文灏
4.代理方:工地受伤劳务提供人(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一、案件详情
本案系典型多层违法分包引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涉化工项目由大型总包企业发包给具备资质的市政分包公司,该市政公司违反合同与法律规定,再次分包给无建筑施工资质再生资源企业;该企业继续将劳务转包给无任何施工资质自然人包工头。我方当事人经介绍到工地从事木工拆模板高空作业,施工中脚下木方断裂从高处坠落,造成胸椎、腰椎、肩胛骨多处粉碎性骨折,伤情经两次司法鉴定评定八级伤残,产生大额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损失。
事故发生后,包工头仅垫付部分医疗费,总包、两级分包企业互相推诿,均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各方核心抗辩理由:总包称分包手续合规、不知情二次转包无需担责;两级分包公司主张伤者自身违规作业存在重大过错,应自担主要责任,同时质疑伤残鉴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过高,一审后两家分包公司共同提起上诉,主张一审程序违法、责任划分错误、法律适用不当。
接受委托后,我方全程统筹一审、二审诉讼工作,梳理工程分包合同、银行工资流水、住院病历、两次司法鉴定意见书、亲属户籍赡养证明、工地现场相关书证,完整锁定多层违法分包、施工方未落实安全防护、无证据证明伤者存在过错全部关键事实,精准区分各主体违法过错,主张多层转包方与实际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我方一审诉讼请求
1.判令总包企业、两级分包公司、实际包工头四方连带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等全部损失(扣除已垫付医疗费后主张对应赔偿款);
2.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由全部被告共同承担。
三、案件结果
一审判决结果
1.判令两级分包企业、实际包工头三方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合计43万余元;
2.驳回我方针对总包企业的赔偿主张;
3.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三名赔偿义务人承担。
法院核心裁判要点:两级分包公司层层转包给无资质主体,违反《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存在选任与安全管理重大过错;各被告无任何证据证明伤者违规作业、自身存在过错,故伤者不承担事故责任;各项赔偿标准严格依据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结合司法鉴定意见核算,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全部予以支持。
二审判决结果
驳回两家分包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全部赔偿判决,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自行承担。
二审法院裁判要点:上诉人提交的现场照片无法证实伤者存在过错,举证不能;多层违法分包事实清楚,连带赔偿法律适用无误,一审审理程序合法,各项损失计算标准符合司法解释规定,一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正确。
四、律师视角案件总结
本案最大难点在于四层工程发包分包关系复杂,多方主体互相甩锅,被告集中从伤者过错、鉴定效力、赔偿金额、审理程序四方面集中抗辩,且一审后两名分包企业共同上诉,维权周期长、举证链条繁杂。
代理阶段,我方首先完整调取全部分包合同,逐层梳理违法转包脉络,固定各分包方无资质、未落实高空安全防护的核心违法事实;同步整理全套医疗票据、两次司法鉴定报告、父母赡养户籍材料,完整核算伤残、误工、护理、被扶养人、精神抚慰金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最大化当事人损失主张。
庭审及二审答辩中,紧扣“谁主张谁举证”规则,驳斥上诉人所谓伤者自身过错的观点,援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论证多层违法分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针对上诉提出程序、金额异议逐一辩驳,两级法院均完整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当事人足额拿到赔偿款项,对于总包不予担责部分,庭前已充分释明证据与法律边界,当事人完全认可判决结果。
五、律师价值
全程代理农民工受伤一二审案件,厘清多层违法分包法律关系,完整梳理工程、医疗、伤残、赡养全套证据链,有力驳斥各方推诿抗辩,精准论证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定多方全额连带赔付,二审彻底驳回对方全部上诉,为八级伤残务工人员争取四十余万元赔偿,充分保障建筑劳务从业者人身损害合法权益。
六、核心适用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