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工地受伤行政诉讼全胜|黄飞律师代理务工人员,法院维持工伤认定
一、案情简介
建筑企业承接高速路基工程后,将钻孔劳务违法分包给无资质自然人,自然人雇佣工人在施工时被设备砸伤。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建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维持工伤决定;建筑公司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书与复议决定书,主张其与伤者无劳动关系、伤者违规受伤不应认定工伤。黄飞律师代理受伤工人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行政诉讼
二、办案经过
- 梳理完整施工分包、事故就医、前期诉讼全套证据,结合最高法工伤司法解释、人社部规章,确立违法分包企业承担工伤责任不以劳动关系为前提核心代理观点。
- 针对建筑公司抗辩逐一反驳:
- 企业违法分包给自然人,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工伤责任承担情形,有无劳动关系不影响工伤认定;
- 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企业无证据证明伤者存在自残、故意等法定排除工伤情形,单纯操作失误不能免责;
- 伤者此前民事诉讼撤诉仅为厘清用工主体,不代表放弃工伤索赔权利,不影响本次工伤认定效力。
- 人社局、县政府同步提交工伤认定、复议全套程序证据,法院核查行政流程全部合法,事实证据充分。
三、办案结果
- 一审判决驳回建筑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完整维持人社部门《认定工伤决定书》、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
- 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原告建筑公司自行承担;
- 建筑公司不服可在十五日内上诉至南阳中院,判决生效后伤者可正常主张工伤待遇赔偿。
四、律师价值
- 精准适用违法分包工伤特殊裁判规则,突破 “无劳动关系就不算工伤” 的企业主流抗辩,确立建筑总包 / 分包企业兜底工伤责任。
- 厘清工伤无过错归责原则,成功否定企业以 “工人操作失误” 免除工伤责任的主张,保护一线务工人员。
- 理顺民事起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完整维权路径,解释撤诉不丧失工伤权利,打消当事人维权顾虑。
- 行政诉讼中完整支撑行政机关合法工伤认定结论,一审判定工伤效力稳固,为后续索要伤残、医疗等工伤赔偿扫清法律障碍。
- 形成同类工地分包受伤典型胜诉判例,明确建筑企业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安全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