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近千万股权侵占案,张奇律师力挽狂澜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一、案情简介
本案为涉案净资产近 980 万元的特大职务侵占刑事案件。当事人系地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受实际控制人指使,伪造股权转让文件、冒签股东姓名,在不知情情况下将他人持有的两家地产公司股权非法变更,后续股权多次流转抵债,被害人对应股权至今无法追回,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巨大,建议判处三年实刑。当事人委托张奇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二、办案经过
- 定性分层辩护:从主观故意、因果关系切入提出无罪辩护观点,主张当事人仅执行上级指令,股权最终抵债、被害人损失并非自身冒签行为直接导致,情节轻微;同时区分主从层级,当事人属于次要辅助人员,不应承担核心罪责。
- 全面挖掘全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当事人系经传唤主动到案、如实完整供述,成立自首;全程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足额缴纳罚金;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
- 庭审结合企业合作背景、事件起因、当事人履职被动性综合陈述,论证当事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请求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缓刑量刑建议。
三、办案结果
法院完整采纳张奇律师全部从轻辩护意见:
- 认定当事人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明确其系共同犯罪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缴罚金多重从轻情节;
- 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 当事人无需实际收监羁押,仅需遵守缓刑考验期管理规定,最大限度降低人身自由限制。
四、律师价值
- 重罪实现缓刑:涉案金额近千万,属于数额巨大的职务侵占重罪,成功争取缓刑结果,避免当事人三年牢狱之灾;
- 层级辩护落地,法院明确认定当事人为从犯,大幅下调基础量刑基准;
- 完整梳理自首、认罪认罚、主动缴罚金等全部从宽情节,所有从轻理由均被法院采信;
- 双线辩护策略,先从法律构成层面降低案件恶性评价,再多角度论证适用缓刑的合理性,在重大财产类经济犯罪中取得优质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