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础信息
1. 审理法院: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2. 调解文书出具时间:2024年12月3日
3. 代理律师:彭XX
4. 代理身份:房屋业主(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5.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二、案件详情
业主委托施工人承接自有住宅全屋装修工程,约定包含全屋柜体、卫生间防水配套、灯具、踢脚线、开关插座全套施工安装。双方未签订书面装修合同,全部施工沟通、款项交付均通过业主未婚夫与施工人微信完成。施工期间,业主分多笔通过微信向施工人转账,累计支付装修款项19273元。但施工人仅完成柜体安装,卫生间防水、厨卫设施、全屋灯具、踢脚线等核心项目长期拖延未施工,谎称已全部完工,工期长达8个月仍未交付合格可入住房屋。业主多次催告补齐施工,施工人均推诿拖延,拒不进场收尾,也不退还未施工部分对应工程款。核算后,未完工项目对应款项合计11273元,业主多次协商退款无果,委托我向法院提起装饰装修合同诉讼。接受委托后,我完整整理微信转账记录、装修沟通聊天记录、房屋现场未完工照片等全套证据,固定施工人收全款却未履约的违约事实。庭审前法院组织调解,我方结合全部证据向施工释X诉讼败诉、全额退款并承担利息、诉讼费的法律后果,同时给出分期退款协商方案,经多轮沟通,双方达成具备强制执行力分期退款调解协议,额外增设逾期一次性补偿条款,全方位保障业主回款权益。
三、我方诉讼请求
1. 判令装修施工人向业主返还未完工部分装修款11273元;
2. 以11273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2日起按一年期LPR1.5倍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实际付清;
3.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装修施工人承担。
四、案件最终调解结果
1. 施工人分三期向业主退还装修款合计11000元: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5000元,2025年2月28日前支付3000元,2025年3月15日前支付3000元;
2. 若施工人任意一期款项未按时足额支付,需额外向业主支付3300元违约补偿款;
3. 全部款项付清后,双方就本次房屋装修事宜再无任何债权债务争议,互不追责;
4. 案件受理费75元,减半收取37.5元,全部由装修施工人承担;
5. 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被告逾期不履行,业主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执行对方财产,纳入失信惩戒。
五、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无书面家装合同、施工方收全款大面积停工典型装修纠纷,取证难点在于仅有微信聊天、转账电子证据,缺乏正式施工合同。接受委托后,我系统梳理全部沟通记录、转账凭证、房屋现场实拍,完整固定施工人虚假完工、未履行施工义务的违约事实。调解阶段精准预判对方诉讼风险,协商出分期退款方案,同时增设高额逾期补偿条款,约束对方按期还款,规避分期拖延回款风险。一次性结清全部纠纷,免去后续庭审、鉴定、判决漫长流程,高效帮助业主挽回装修损失,同时向当事人XXX签约、分段付款、留存施工验收凭证的事前风控要点。
六、律师价值
本案代理装修受害业主,完整归集微信转账、施工沟通电子证据,庭前调解促成分期退款,增设逾期高额违约补偿条款锁定回款,一次性了结全部装修纠纷,无需开庭即可实现资金追回,为个人家装遇施工方违约停工提供取证、调解维权标准化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