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础信息
1. 审理法院:仪征市人民法院
2. 判决日期:2021年09月23日
3. 我方代理身份:本案第一被告人一审刑事辩护人
4. 承办律师:陈鸣
5. 执业律所:江苏宗申律师事务所
二、案件详情
本案系电信诈骗衍生大额资金洗白刑事案件,涉案总流水高达477.96万余元。我方当事人(化名张X)为团伙发起组织者,主动联络上游人员商议赃款转移事宜,再召集多名人员提供银行卡、虚拟货币账户,分工完成收款、转账洗白操作,全案共操作赃款流转129笔。同案另一被告人黄X为下游操作人员,仅负责按照指令转账,涉案金额264.16万余元,且其在前罪缓刑考验期内实施本案行为,依法需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案件侦查阶段,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逮捕,涉案金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法定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接受家属委托后,我第一时间赴看守所多次会见当事人,稳定其情绪,完整梳理团伙组织架构、资金流转流程、违法所得收益金额,同步对接家属筹措资金退缴违法所得。
阅卷阶段,逐一核对银行流水、虚拟账户交易记录、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报案材料、抓捕经过等全部卷宗证据,梳理三大核心从轻辩护情节:其一,当事人归案后全程如实供述全部组织、转账事实,无隐瞒、翻供行为,构成坦白法定从轻情节;其二,当事人家属主动筹措4万元违法所得全额上缴公安机关,降低案件社会危害;其三,当事人全程配合司法机关查清全案资金脉络,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指控罪名与量刑方向,悔罪态度明确。
庭审辩护重点围绕法定从宽情节完整展开:首先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做无罪辩护;其次区分本案主从层级,明确当事人虽系组织者,但如实供述、主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多重情节叠加,请求法庭在三年以上量刑区间内大幅从轻判处;同时区分当事人与下游操作人员行为差异,说明当事人如实供述对全案侦破、赃款追查起到关键作用。庭审中公诉机关采纳全部从轻量刑意见,法庭完整听取我方辩护观点。
三、我方辩护诉求
1. 认可公诉机关指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开展罪轻辩护;
2. 依法认定当事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两项法定从宽处罚情节;
3. 考量当事人主动退缴全部已获取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
4. 综合全部从轻情节,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法定区间内对当事人从轻量刑。
四、案件最终结果
仪征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我方从轻辩护意见,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扣押4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剩余16万元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同案下游操作人员黄X因系从犯、缓刑考验期再犯罪,数罪并罚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结合本案四百七十余万巨额涉案金额、情节严重的法定升格条件,本案仅判处三年六个月短期实刑,属于同类案件大幅从轻裁判结果,最大限度压缩当事人服刑期限。
五、案件总结
本案是典型“跑分”团伙刑事案,涉案资金体量巨大,依法直接升格至三年以上重刑区间,辩护空间有限。本案核心辩护思路为穷尽全部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办案分为三步推进:一是会见引导当事人稳定坦白供述,固定法定从轻基础;二是第一时间协调家属筹措资金退缴违法所得,降低案件社会危害性;三是庭审集中论证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赃多重情节叠加,请求法庭从轻裁量。
本案当事人系团伙主犯,组织全部转账洗白流程,相较下游操作人员责任更重,但通过完整落实各项悔罪情节,法院给予大幅从轻处理。同时向当事人及家属普及“两卡”、虚拟货币转账的刑事红线,厘清跑分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起到普法警示作用。即便案件存在巨额涉案流水,通过精细化证据梳理与量刑情节论证,仍有效实现刑期压缩,降低刑罚对当事人人身自由的限制。
六、律师价值
针对四百七十余万大额“跑分”重刑案件,全面挖掘坦白、主动退赃、认罪认罚多重从宽情节,完整梳理团伙资金流水证据。庭审充分论证悔罪事实,法院在三年以上量刑区间内大幅从轻判处三年六个月,显著缩减服刑期限,同步梳理涉两卡犯罪法律风险,为同类大额掩饰隐瞒案件提供完整罪轻辩护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