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借助封建迷信手段,谎称可消灾、偿还阴债,高价售卖祭祀摆件、收取上香费,三年多内先后骗取三名被害人钱款。公诉机关起诉认定三笔诈骗金额分别为352306元、62503元、28226元,合计443035元,指控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量刑建议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其中一名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被告人归案后认罪认罚。
##办案经过
耿浩南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一审辩护人,全面核对银行、微信、支付宝全部转账流水,逐一核对每笔资金往来记录。针对第二笔涉案款项,发现公诉机关指控金额与实际转账凭证存在明显差额,当庭提交完整流水证据,提出应按实际转账数额认定犯罪金额;同时提交被害人谅解书、被告人坦白认罪等材料,主张综合从轻处罚,全方位缩减涉案认定总额。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第二笔涉案金额从62503元更正为24158元,全案犯罪总额核减38345元,最终认定涉案总金额404690元;结合被告人如实供述、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情节,采纳公诉机关六年十个月的从轻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罚金十万元,同时判令全额退赔三名被害人全部涉案钱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