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劳动者在岗作业时发生意外坠落事故,身体多处神经、肌腱断裂受伤,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住院总医疗费用282229元,单位仅支付23000元医疗费,尚欠医疗费5229元。单位未再支付任何工伤补偿。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包含解除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医疗费、伙食补助、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九级伤残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各项合计187139元。
##办案经过
叶建驰律师代理劳动者处理本次工伤仲裁案件,整理工伤认定决定书、九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住院病历、医疗票据、工资标准等全套证据,核算全部工伤法定赔偿项目与赔偿金额。仲裁阶段参与调解谈判,向用人单位释X工伤法律责任,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协商赔付金额、付款时间,拟定仲裁调解协议,明确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一次性付款金额、付款期限以及逾期强制执行条款。
##案件结果
仲裁委出具生效仲裁调解书,双方劳动关系于2021年8月16日解除;用人单位于2021年9月10日一次性转账支付工资、医疗费、护理费、各项九级工伤待遇合计120000元;劳动者自愿放弃其余仲裁请求;单位逾期不履行,劳动者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