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4月1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22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仅支付租金30000元,尚欠租金129000元。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支付欠付租金129000元,并承担自起诉之日起的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租赁合同履行证据,固定欠付租金事实,参与法院主持调解工作。结合被告实际履约能力开展协商沟通,在保障当事人核心回款权益前提下,推动双方就债务支付方案进行磋商,设计分段履行付款方案,同时设置违约加速到期条款,一旦任意一期款项逾期,可就剩余全部未付金额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兼顾回款可行性与法律保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合意。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约定应付租赁费合计120000元分三期履行,2026年1月30日前给付10000元,2026年7月30日前给付50000元,2027年1月30日前给付60000元。任意一期逾期,可按127000元剩余全部金额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440元由承租方承担,于2027年1月30日前付清,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