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再审翻盘|沈悠悠律师代理门业企业,追回拖欠货款超27万元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建材供货附带安装的买卖合同再审纠纷,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湖南省XX公司委托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沈悠悠律师作为全程诉讼代理人。
20XX 年,XX公司与湖南XX集团签订门工程分包合同,为对方多所学校项目供应、安装防火门、防盗门,双方形成附安装义务的买卖合同关系。项目完工后,XX集团仅支付货款51万余元,XX公司核算总供货金额78万余元,尚欠货款27万余元。
XX公司第一次起诉一审败诉,耒阳市人民法院(20XX)湘X民初 X号判决以结算手续不全、发票不能单独作为结算依据为由,认定XX集团已超额付款,驳回全部诉求。原审中XX公司曾书面申请法院调取对方留存结算原件,一审未予以调取。
原审败诉后,沈悠悠律师代理XX公司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方XX集团全程抗辩:发票仅为单方开具、无完整结算签字、供货金额无证据支撑,主张维持原判、驳回再审诉求。
二、律师辩护经过
梳理原审程序瑕疵:固定一审书面调查取证申请书,指出一审未依法调取对方持有的结算原件,原审审理存在程序缺陷,满足再审受理法定条件。
完整搜集再审新证据:统筹整理增值税专票及抵扣记录、全套结算申请单、现场施工影像、项目付款流水、项目负责人签字单据 6 组关键新证据,证明全部项目已完工交付、发票全部被对方抵扣。
逐项拆解被告抗辩逻辑:区分四类供货项目结算凭证效力,分别举证现场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审核、发票抵扣、现场完工照片等证据,佐证全部供货金额真实有效。
精准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针对逾期资金占用费提出法律意见,明确对方长期拖欠货款应按 LPR 上浮 50% 支付逾期损失,规范利息起算节点。
再审庭审全面代理:参与中院合议庭开庭,完整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推翻一审错误事实认定。
三、判决结果
撤销耒阳市人民法院原审全部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判令湖南XX集团十日内支付XX公司货款 27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一审、再审全部诉讼费合计XXX元,均由XX集团承担;
驳回XX公司从 20XX 年起计息的其他诉求;
若XX集团逾期付款,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律师价值
逆转一审败诉局面:精准抓住原审程序漏洞,收集完整新证据成功启动再审,彻底推翻一审不利判决;
突破建材结算举证难点:区分不同签字层级结算单据效力,结合发票抵扣、现场完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让法院全额认定供货总额;
专业把控商事逾期损失主张:准确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为当事人争取法定上浮标准的资金占用利息;
全流程商事诉讼代理:覆盖证据整理、再审立案、调查取证、庭审应诉全环节,小微企业无需自行梳理复杂商事证据;
厘清买卖 / 分包法律关系:明确本案为附安装买卖合同,统一裁判定性,夯实货款支付请求基础。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湖南宁乡XX沈悠悠律师
1、建材、门窗、设备供货附带安装,甲方以结算手续不全、缺少多层签字为由拒付尾款;
2、供货后对方收取增值税发票并抵扣,但否认发票对应的供货金额,拖欠大额货款;
3、项目已完工交付使用,采购方以未完成内部审核、无最终结算单拒绝对账付款;
4、一审商事买卖合同案件全盘败诉,有新证据、原审法院未依法调取关键材料,需要申请再审翻盘;
5、买卖双方未约定逾期违约金,供货方想要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不清楚法定计算标准;
6、工程类供货、分包合同边界模糊,法院混淆买卖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导致诉求不被支持;
7、企业与大型国企、建筑集团发生货款纠纷,对方法务团队专业抗辩,自行诉讼难以对抗。
沈悠悠律师深耕建材供货、工程买卖合同、商事再审纠纷多年,可针对货款结算举证、发票抵扣效力认定、一审败诉再审纠错、逾期资金占用费主张、大型建筑企业欠款催收等商事案件,提供证据梳理、调查取证、再审立案、一二审全程代理、法律风险研判一站式法律服务,击破采购方 “无完整结算不予付款” 的抗辩,帮助中小供货企业追回全部拖欠货款及法定逾期损失,全面保障小微企业商事债权。
六、案例总结
本案是典型小微企业建材供货再审翻盘成功案例,沈悠悠律师针对原审败诉痛点,挖掘一审程序瑕疵,系统收集发票、结算单、完工影像等新证据,清晰区分多项目结算凭证法律效力,精准适用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成功启动再审并完全推翻原审不利判决,为企业追回 27 万余元拖欠货款及逾期资金占用损失。本案充分体现商事诉讼、再审案件专业律师的核心作用,有效解决建材供应商与大型建筑企业对账难、回款难、一审败诉维权无门的困境,为中小制造、供货企业商事债权维权提供完整可行的诉讼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