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4年8月,原告舒X在某短视频平台观看被告程X直播,程X声称可培训谈吐并介绍富豪结婚。舒X添加程X使用的张X实名某社交平台账号,在程X承诺介绍富豪并助力结婚后,舒X分多次向程X及张X账户支付服务费共计26.8万余元。缴费后,程X仅提供简单培训及线上课程,未兑现介绍富豪的承诺。舒X认为双方口头服务合同已成立,程X根本违约,且张X提供账户收款应共同担责,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款项。程X辩称已依约提供终身学员、线下课及陪跑服务,不存在违约;张X辩称对合同不知情,非适格主体。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原被告间的协议能否解除及民事责任承担。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协议包含三项内容:其一,八千余元的线下课程已履行完毕,舒X亦认可,不应退还;其二,5.9万余元的终身学员费用,虽部分履行,但舒X主要目的是拓圈介绍富豪,该目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偏差,且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应予解除,结合双方过错,程X应退还一半即2.9万余元;其三,20万元的陪跑费用,系程X在舒X资金不足时不断诱导其交费报名,且服务内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始未履行,应予解除并全额返还20万元。此外,张X仅为指定收款账户名义人,未参与合同订立与履行,基于合同相对性,不承担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解除舒X与程X之间5.9万余元及39.8万元(已履行20万元)的服务合同;程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舒X各项费用共计22.9万余元;驳回舒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七千余元、保全费一千余元,由舒X承担七百余元,程X承担六千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