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共同网络诈骗罪,张琪律师挖掘坦白谅解情节,成功获得缓刑 镇江网络诈骗刑事辩护律师 镇江丹阳刑事律师推荐
审理法院信息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范X等十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售机信息、伪造单据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范X委托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其参与共同诈骗金额共计 4400 元,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办案经过
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核实案件事实;围绕被告人范X系初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项从宽量刑情节,依法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范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理由:被告人范X行为构成诈骗罪,但其犯罪情节较轻,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并获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