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等诉浙江省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号: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浙02民初10XX号
案情简介:2022年2月10日,浙江省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该处罚决定认定浙江省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原告为浙江省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者,原告投资者在本案实施日之后购买其公司股票,并在本案揭露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公司股票,因浙江省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向其提起诉讼。
律师代理观点和成果: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的投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法院结合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法规及交易金额占比等因素认定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损失之间存在损失因果关系,原告投资者在实施日后、更正日前买入浙江省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符合交易因果关系的成立条件。
判决结果:被告浙江省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