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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光律师代理何XX民间借贷纠纷案部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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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嘉润(南宁)律...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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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王海光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作用体现在精准的证据组织与诉讼策略制定。面对当事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导致合同无效的不利局面,王律师通过梳理繁杂的银行流水与微信转账记录,精准锁定实际出借金额7万余元,避免了当事人因主张10万元而承担额外的诉讼费风险。同时,王律师巧妙利用《借条》及催款记录,成功主张被告承担律师费,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王律师庭审表现沉稳,逻辑严密,确保了法院对核心事实的准确认定,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危机处理能力。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何XX与被告何XX系老乡关系。2022年10月27日,何XX因个人征信问题无法办理贷款,需要何XX作为保证人担保。何XX基于信任,在某金融公司马经理的指引下,与某银行签订《个人信用贷款合同》,贷款10万元。放款后,部分款项被以消费形式支出,案外人杨XX向何XX账户转入7万余元。何XX主张其通过取现及微信转账等方式,向何XX实际交付7万余元。同日,何XX出具10万元的《借条》,约定月息及违约费用。此后,何XX多次催款,何XX出具还款计划表但未按约履行,仅偿还两千余元,尚欠6.7万余元。何XX遂委托某律所王海光律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何XX返还借款本金9.7万余元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五千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是案涉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及实际出借金额的认定;二是何XX应承担的还款金额及资金占用费、律师费的承担。针对实际出借金额,何XX主张出借10万元,差额系手续费;但法院审查认为,何XX在微信中仅认可收到7万余元,且银行及微信转账记录印证实际出借金额为7万余元,何XX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实际出借10万元。针对合同效力,何XX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双方民间借贷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无效后,何XX应返还实际取得的6.7万余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针对律师费,虽合同无效,但何XX确因诉讼支出五千元,结合何XX的过错程度,法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法院经合法传唤何XX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最终判决:一、何XX向何XX支付借款本金6.7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6.7万余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27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何XX向何XX支付律师费五千元;三、驳回何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两千余元,由何XX负担一千余元,何XX负担六百余元;公告费三百余元由何XX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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