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厉春艳刑事辩护,情节严重掩隐罪,成功争取缓刑、罚金从3.5万降至6千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案件,厉春艳律师系本案被告人L某的辩护律师。公诉机关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XX年X‑X月,L某明知孙X、许XX、刘X等人销售的焦炭、煤炭系盗窃犯罪所得,仍然低价收购后对外转售获利,涉案财物鉴定总价值222万余元,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在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区间量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L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本案系多人共同涉赃物收购刑事案件,多名被告人涉案金额均达百万级别,法院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二、律师辩护经过
厉春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梳理过磅记录、转账流水、价格认定、各被告人供述等全套卷宗材料。庭审中提出核心辩护意见:
1、L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成立坦白;
2、L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人员,构成立功,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3、属于初犯,无前科劣迹;
4、已经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具有多项酌定从宽情节,请求法庭对其减轻处罚,调低罚金数额,适用缓刑。结合全案证据向法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
三、判决结果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作出(20XX)鲁X刑初X号刑事判决书:采纳厉春艳律师提出的坦白、立功、初犯、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全部辩护意见,对L某予以减轻处罚。
判决:被告人L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对比公诉机关建议的罚金35000元,罚金大幅下调,同时成功保住缓刑,不用实际收监服刑。同案其余被告人均获相应缓刑、罚金处罚。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涉赃类刑事纠纷,可第一时间联系日照厉春艳律师:
1、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数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希望争取减轻处罚、缓刑;
2、收购、倒卖来路不明货物,被刑事立案,需要梳理流水、核对涉案价值;
3、当事人存在坦白、立功、退赃退赔、初犯等量刑情节,需要专业律师协助向司法机关提交辩护意见;
4、已经认罪认罚,但对检察院的罚金、刑期量刑建议存在异议,需要庭审辩护争取降低刑期、减少罚金;
5、多被告人共同涉赃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需要全程阅卷、开庭辩护;
6、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希望争取适用缓刑,避免实际羁押服刑。
日照厉春艳律师深耕刑事辩护业务,针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涉财产类刑事案件,提供全案阅卷、立功等法定情节挖掘、涉案金额质证、认罪认罚协商、一审庭审辩护、退赃退赔法律指导一站式法律服务,充分挖掘当事人有利量刑情节,尽力争取缓刑、降低罚金、减轻刑事处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