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某工程企业实际控制人在多地承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拥有员工数百人,年施工产值数亿元。其因资金周转困难被下游供应商指控虚构工程量骗取预付款,涉案金额数千万元。案件涉及十余份建设工程合同、跨省多个项目现场,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交织,当事人在企业最困难时期被刑事拘留,企业账户被冻结、项目停工、员工工资难以发放,企业濒临停摆,数百名工人面临失业。
二、办案经过
律师在当事人被拘留后第一时间介入,多次会见并稳定其情绪,详细了解每个项目的实际履约情况。团队随即奔赴多个项目现场,调取工程进度确认单、监理报告、付款凭证、材料采购单及往来函件,逐份核实合同履行进度,并拍摄现场照片、询问施工人员。律师发现,所谓“虚构工程量”的部分项目实际已进场施工,部分预付款已用于购买原材料和支付工人工资,当事人并无非法占有故意,而是因下游回款迟延、银行抽贷导致资金链断裂。律师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系统阐述“经营困难导致违约”与“刑事诈骗”的界限,并附上第三方工程审计报告及项目复工计划。
三、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民事合同纠纷,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被无罪释放。企业得以解冻账户、恢复施工,并逐步与供应商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员工工资得到补发,企业最终走出经营困境,重新获得银行授信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