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马X原为某公司销售总监并持有部分股权。因公司早期资金紧张,马X多次以个人资金垫付项目投标保证金、外包安装费等,并引入其控制的某咨询公司提供渠道服务。后马X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X因股权回购、奖金结算及垫付款报销发生争议。涉案公司报案称马X利用职务便利,将部分客户回款转入其个人或关联账户,涉嫌职务侵占。公安机关认定马X侵占资金二百余万元并移送审查起诉。李先民律师介入后,调取了《渠道服务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公司管理层曾认可先收款后结算的抵扣安排,且双方此前已就款项结算进行过民事协商,本案实质为民事经济纠纷。
【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在于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争议焦点包括:一是马X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扣留款项是否为了主张债权及抵扣垫付款;二是涉案款项是否属于公司财物,马X取得款项是否具有真实业务对价;三是公司早期非规范财务模式下,个人账户代收代付是否属于股东合意;四是客观上公司是否实际遭受二百余万元的财产损失;五是部分款项来源于独立咨询合同,能否证明与职务便利存在刑法关联。为此,李先民律师申请第三方司法会计鉴定,以厘清资金流向与损失情况,并指出马X未隐匿身份、多次主动发送对账材料,不符合典型职务侵占特征。
【裁判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马X虽具有职务侵占罪主体身份并收取过相关款项,但本案存在复杂民事结算背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X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第三方审计显示涉案资金大部分具有项目支出、垫付款或提成性质,无法确认公司实际损失;部分款项具有交易对价,且公司财务资料不完整,关键书证缺失。因不能排除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可能,证据链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机关最终依法对马X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