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保定李泽宇律师代理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结案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李泽宇律师 在线
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3876
    服务人数
  • 8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李泽宇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能力。面对被告使用案外人微信号交易导致的主体认定难题,李律师精准梳理微信聊天记录与交易凭证,构建完整证据链,成功锁定实际买受人,化解了主体适格风险。在调解阶段,李律师兼顾客户回款诉求与被告实际履行能力,促成130期分期还款方案,并巧妙设置“逾期加速到期及诉讼费承担”的违约惩罚条款,最大程度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件的高效化解。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某公司系从事食品销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孙某。被告杨X因经营所需向原告采购在售货品,双方建立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在交易过程中,被告杨X使用实名验证信息为其父亲杨X某的微信号与原告进行买卖事宜相关信息确认。截至起诉前,被告尚欠原告货款6.4万余元未付,以致成诉。原告遂诉至某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货款6.4万余元并支付占用货款期间的利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法院于2026年7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买卖合同相对方的身份认定以及欠款事实的确认。由于被告在交易中使用的是其父亲杨X某实名认证的微信号,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交易主体识别的复杂性。李泽宇律师在庭审中围绕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关联性进行举证,结合交易习惯和实际履行情况,论证了被告杨X系实际买受人。经法院组织举证、质证,被告对上述案件事实以及在卷证据均不持异议,并明确表示同意付款。双方对欠款事实、金额及法律关系均达成一致,消除了主体身份上的争议。

 

【裁判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杨X分130期清偿欠付原告某公司的货款6.4万余元,即自2026年8月起于每月20日前按照每月五百元的标准逐月支付至2037年4月,剩余三百余元于2037年5月20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七百余元,由原告负担。三、如果被告在履行付款义务过程中出现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付款的逾期情形,则案件受理费调整为由被告负担并直接支付给原告,且原告有权就案件受理费与剩余全部未付款提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李泽宇律师
李泽宇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泽宇律师
5.0分服务:3876人执业:8年
李泽宇律师
11306201****2217 执业认证
  • 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建设工程纠纷 交通事故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电话:15033799998
李泽宇律师,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八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成功处理多起复杂案件。有...
  • 150 3379 9998
  • 1503379999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