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保定李泽宇律师代理某运输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胜诉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李泽宇律师 在线
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3876
    服务人数
  • 8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李泽宇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诉讼策略。首先,在证据组织方面,李律师全面梳理了运输合同、对账明细、发票及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效证明了原告的履约事实及被告的违约金额。其次,在诉讼策略上,面对被告主体适格问题,李律师敏锐识别高某、李某系职务行为,主动撤回对二人的起诉,精准锁定实际责任主体某进出口公司,避免了诉讼程序的拖延。最后,在庭审中,李律师针对逾期利息起算点进行了严密的法律论证,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最终成功帮助原告追回欠款及利息,实现了胜诉结果。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某运输公司与被告某进出口公司于201X年12月1日签订《公路运输合同》,约定了运输要求、费用及结算方式等,合同期限至2020年X月30日。双方约定结算时间为当日对账,无异议后45天内结款,原告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X年起,原告依约提供运输服务并按月对账开票,但被告某进出口公司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运费,导致大额运费逾期。截至201X年X月24日,被告未再支付运费,但仍继续下达运输指令至201X年11月。期间原告共开具130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10万余元运费。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李泽宇律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付运费及逾期利息。另查明,原告曾起诉被告高X、李X,后因自认二人系履行职务行为,自愿撤回对该二人的起诉,法院已裁定准许。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一是原被告之间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是否合法有效;二是被告某进出口公司是否应当支付欠付的运费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三是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及计算标准。被告某进出口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质证权利。被告高X辩称其作为被告不适格,原告已撤回对其起诉。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运输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运输义务,被告未足额支付运费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及赔偿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因案涉事实发生在民法典实施前,适用当时的合同法相关规定。根据双方对账及开票时间,被告最迟应于201X年X月2X日完成付款,逾期利息应自次日起算。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进出口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运输公司支付欠付运费10万余元;被告支付上述欠款利息(以10万余元为基数,自201X年X月2X日起按同期LPR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李泽宇律师
李泽宇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泽宇律师
5.0分服务:3876人执业:8年
李泽宇律师
11306201****2217 执业认证
  • 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建设工程纠纷 交通事故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电话:15033799998
李泽宇律师,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八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成功处理多起复杂案件。有...
  • 150 3379 9998
  • 15033799998
保存到相册